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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企“最低消费”下月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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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2 10: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一直以来,餐饮行业“最低消费”的规定都存在争议。近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商务部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从下月起,餐饮行业设“最低消费”最高可罚款3万元。业内人士指出,《办法》弥补了对餐饮企业管理上的空白,也让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  餐饮行业设“最低消费”门槛的现象一直被人诟病,但却屡禁不止。在今年2月,最高法明文表示,餐饮行业中的“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此次发布的《办法》中,不仅明确禁止设置“最低消费”,还规定对违法商家最高可处以3万元的处罚。  办法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表于 2014-10-22 10:3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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