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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律师函都写错的碧桂园!你还能对小区业主上点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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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5 09:38: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据网友反映,因不满物业不作为,小区公共设施如门禁自入住起就从未使用过;已多次人被关电梯下滑事故;小区内却不经业主同意广告牌、广告摊不断等多种原因,未及时交物业费。近日,却收到丹阳碧桂园公司委托某律师所发来的律师函。令人可笑的是,律师信中所提及的房产并非其网友所有,网友不满,“自己还要为别的业主的物业费买单?碧桂园公司能否上点心?!”
IMG_20180505_092245.jpg
     
发表于 2018-5-5 10: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律师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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