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民宿搭载共享经济,促进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深度融合。今天,苏州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创建启动新闻通气会召开。会上,记者了解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近日正式印发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共享农庄(乡村民宿)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闻述了苏州市发展共享农庄(乡村民宿)的总体要求,确立了2019~2022年发展工作目标,明确主要任务,提出保障措施。 根据《实施意见》,全市计划到2022年累计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共享农庄(乡村民宿)样板100个,其中2019年10个;2020年40个,累计培育50个;2021年26个,累计培育76个;2022年24个,累计培育100个。 发展共享农庄(乡村民宿)的主要任务包括:科学规划布局、改善乡村环境、扶持市场主体、丰富业态内涵、提升服务水平、弘扬农耕文化和打造知名品牌。苏州市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创新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充分调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多元市场主体建设共享农庄(乡村民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企业、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可以股份合作、租赁等方式,整合农民的土地、房屋等资源,或利用企业自身土地、房屋资源进行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建设;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可以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建设,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带动农民共享发展成果。 同时,充分挖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农耕体验、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乡村手工艺等各具特色的共享农庄(乡村民宿),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引导粗放型民宿、农家乐逐步向高品质、优服务的共享农庄(乡村民宿)转型升级,逐步实现生产标准化、经营集约化、服务规范化、功能多样化。积极打造苏州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区域公用品牌,将其打造成城乡融合发展的一张新名片。 为做好保障,苏州市将建立推进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落实相关政策,如,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种途径优化整合盘活现有集体建设用地资源发展共享农庄(乡村民宿),符合相关规划的,可以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联合其他单位共同发展共享农庄(乡村民宿)等。同时,苏州市将加大投入支持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发展,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苏州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建设。支持社会资本以投资、股权等多种方式进入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发展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和开发金融产品,加大对共享农庄(乡村民宿)项目的信贷支持,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 接下来,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将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发动工作,力争加快推动进程。争取4月初,梳理第一批有意向创建的创建主体,4月中旬,正式下达推荐申报通知及创建各项建设、评定、奖补标准和要求。9月份开始陆续进入考核验收阶段,深入开展线上线下品牌推广活动,打造苏州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品牌,最终培育打造10个以上的一批具有苏州特点、时代特征、文化特质和乡村气息的共享农庄(乡村民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