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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最火的一个行业是经营古董艺术品拍卖的拍卖行,单品拍价冲入亿元时代,其营业额连年翻番,获取的暴利令人惊异。
然而,最容易让人上当受骗的也是这个行业,而且上当受骗后,别说向其索赔,你想退货都很难,因为这行业持有一道法律授予的“免责牌”。
必须承认,改革开放后,古董艺术品的拍卖为促进中国文化市场的繁荣、为文物的保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时至今日,也应当看到很多不良之徒大钻相关法规的空子,已把一个本该公开、公正的拍卖平台,变成了疯狂欺诈、洗钱、行贿、避税、贪污,甚至是骗贷的舞台。记者采访大量业内人士和相关案件,探得拍卖场内外种种暗箱操作的黑幕。
拍卖槌敲出离奇案
收藏家怒告拍卖行
郝惊雷是位收藏家,书画收藏20年,具有相当的鉴赏力。郝惊雷还曾干过拍卖行,拍卖槌下的猫腻儿难以骗过他的眼睛。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位行家,去年5月,在嘉德春季拍卖会上,他说他睁着眼被人蒙骗了一把——三幅书画作品:《乾隆时期状元王文治行书手卷一幅》《方士庶沧海秋波图一幅》《顾文渊、蔡远等合作的山水画册一册》。预展时郝惊雷多次审视这三幅拍品,厅内光线较暗,看不出有什么毛病。他想其作者有的名头不大,鲜为人知,造假分子一般不会伪造他们的作品;再看同场竞拍者多是国内有名的行家,有的还是国家级专家,若是伪作的话,不至于大家全都看不出来吧?而且那《拍卖图录》中还特别注明1994号拍品《方士庶沧海秋波图》是“真迹无疑”。于是拍场上他与别人争啊争,最终以20万元拿下这三幅拍品。
不想拍品到手后,郝惊雷将画拿到自然光下一看,发现事情不妙,画上有个地方让人起疑,他想这别再是复印的印刷品?郝惊雷立刻要求退拍,说损失一些费用也认头,但中国的拍卖公司,拍品一旦取走,极少有退拍的可能,何况拍方中国嘉德国际拍卖公司坚称这三幅拍品绝非印刷品。
为跟拍卖行较真,郝惊雷将三幅拍品送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艺术品评估委员会申请鉴定,来自故宫和荣宝斋的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其中那幅画册一时还说不准,结论待定,其余两幅拍品皆非真迹。郝惊雷又请精通书画复印技术的专家予以鉴定,经高倍显微镜检查,印刷专家告诉郝惊雷:“三幅拍品皆为高仿真印刷品。”
郝惊雷火了,一怒之下将大名鼎鼎的中国嘉德国际拍卖公司告上法庭,不仅要求退拍,而且索赔20万元。郝惊雷对本报记者说:“你若弄个临摹的赝品来蒙我,这事或许也就算了,怪咱眼力不济。你拿印刷品坑人,与艺术毫不沾边儿,这性质就变了,我岂能善罢甘休?”
记者采访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中国没有法定的、专做书画艺术品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法庭只能选择一个能让原告和被告皆能接受的部门——华夏物证鉴定中心,负责鉴定三幅拍品是否印刷品?鉴定结果按规定本月月底即可出台。
然而,即使鉴定结果认定三幅拍品就是印刷品,郝惊雷是否就能告得倒嘉德拍卖行?
《拍卖法》第六十一条中有这样一句话:“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也就是说,拍卖行及其委托人一般全都声明不负责标的真伪和瑕疵,拍品预展在那儿,是否竞拍是你买家自己的事。如此一来,很多在拍卖场上买了赝品的人,只能忍气吞声,因有这道特殊的法条保护那做过“声明”的拍卖行和委托人。北京一位为两家拍卖行担当着法律顾问的律师对记者说,2009年,一位苏姓女收藏家,在翰海拍卖公司举办的拍卖会上,以253万元拍走吴冠中名为《池塘》的油画。事后听人说那是赝品,苏女士费尽周折,将拍品请吴冠中过目。吴冠中阅后,提笔在画上写上“伪作”两字。但即使如此,北京高院终审仍判苏女士败诉,法律依据就是《拍卖法》第六十一条中那段“在拍卖前声明”,即可“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文字。记者觉得这话有点别扭,拍卖的宗旨不就是公开、公正和公平吗?怎么变得像赌场?买家不仅要赌拍品的经济价值,还要赌拍品的真伪?
而郝惊雷这回却抓住了嘉德的一个把柄。嘉德印制的《拍卖图录》里,特别注明了1994号拍品《方士庶沧海秋波图》是真迹。郝惊雷说,这不是诈骗是什么?《拍卖法》保护你,别忘了还有《刑法》里“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的美术作品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的规定呢,一旦鉴定出三幅拍品皆为印刷品,此案就不再是简单的商业纠纷,而是涉嫌诈骗的刑事案,还管你有什么“声明”不“声明”!
高仿印品满天飞
揣着明白装糊涂
郝惊雷状告嘉德,轰动了中国收藏界。人们关注郝惊雷这场官司的输赢,更关注由此引发的两大问题:一是《拍卖法》与《刑法》的冲突;二是古董艺术品拍假已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作为一个行业,拍卖行复出在中国大陆的时间是1992年。为扶持这一行业,《拍卖法》在六十一条中规定了“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为古董艺术品与普通消费品不同,有的年代久远,谁能百分之百地证明它就是真品或真迹?其真伪品质很难确定,假若买卖双方总在真伪瑕疵问题上纠纷不断——时常会有这种情况,一件古董或艺术品,甲、乙两地鉴定其真伪,结论截然不同——拍卖行的经营注定难以为继,所以会有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规定”。但问题是,假若拍卖人、委托人利用这一“规定”故意拍假售假怎么办?有人说那属于刑事犯罪,可用《刑法》予以制裁。然而谁会承认自己是知假拍假或售假呢?找不到证据,又如何适用《刑法》?
事实上,拍卖场上借助《拍卖法》第六十一条中相关“免责规定”的庇护,大肆拍假、售假的大有人在。
天津一位画家,闲时临摹名家的字画,为赚钱,也为显示个人的功力。他对记者说,上世纪九十年代他还相信、甚至崇拜拍卖行,后来就完了,好几次他去观摩艺术品拍卖会,发现他画的赝品在上面,还有人在那儿傻乎乎地竞拍。再后来,他发现连一些比较知名的拍卖行也在干这事,他就奇怪了,是自己制作的赝品真已达到出神入化的程度?还是拍卖行的行家们装糊涂?一次他还傻不叽叽地去提醒人家说:“我敢保证这幅画作是赝品!”岂料人家对他说:“懂规矩吗?只看别说,你可以保留自己的观点,有人看它还就是真迹呢。”这位画家又奇怪:拍卖行怎就不怕事后别人找他的麻烦?后来他弄明白了,原来是有一条“法规”在保护着拍卖行,只要他声明“我们不知道这个东西的真伪”,他就没有责任了。
艺术品造假,自古有之。但近几年,造假分子为快速地谋取暴利,竟然动用起复印机,用先进的电子技术成批地复制艺术品,然后拿到市场上出售。那种赝品,记者在很多古玩店,尤其是旅游景点的商店里见过,纸是宣纸,作旧的技术足以蒙倒外行,还有笔墨勾描的痕迹,但那笔道儿用高倍放大镜一看,散布在其附近的、喷墨印刷散射出来的墨点就能显现出来。
郝惊雷告诉记者,如今造假分子使用的复印机越来越先进,一般的高倍放大镜已看不到其墨点,用显微技术才能看清其印刷的痕迹。日本近两年研制出更加先进的复印技术,日本人利用高新技术,再配以人工勾描制作出来的高仿印刷品,画法、书法连同印章,看着好像都对,中国老专家们那套传统的鉴定方式无法分辨。这样的伪作,除了送往某些高档的古玩店外,全都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手段送往中国的艺术品拍卖场,因在拍卖场上更容易赚到大钱。他跟嘉德打着官司的那三幅拍品,他分析极有可能就是来自日本。事后他曾搞过调查,发现日本方面有人在利用中国的收藏热赚钱,有专门负责复印制作假画的;有专门将假画带进中国的;有专门负责把假画收进拍卖场的;有的假画早在日本境内就被“拍卖”过一次,像洗钱一样,给假画披上一道“海外回流文物”的光环。郝惊雷曾经干过拍卖行,深知其中的道道,造假分子为什么敢蒙拍卖行?难道他们认为所有的拍卖行都是外行?就是因为他们知道拍卖行的心理:管你真伪呢?东西卖出去我收佣金就行。而实际上,有的拍卖行,其本身就直接参与了这种拍假售假的活动。
著名书画收藏家郭庆祥对记者说,郝惊雷的遭遇仅是中国拍场拍假黑幕的冰山一角,实际上上当受骗的买家们多着呢,只是担心斗不过拍卖行背后法律授予的那道“免责牌”罢了。再就是好多人不像郝惊雷那样光明磊落,官司一打,得,谁都知道那拍品是假的了,顿时它就一文不值了。你不言声儿呢?找机会再把它拍出去,至少把这东西拍给你的那家拍卖公司不会拒绝你,这样你或许就不赔,没准还会赚上一把,所以很多人就采取了这样的方法。很多人信奉“只要能卖出去就是真品”的谬论,真正一个“傻子买,傻子卖,还有傻子在等待”。
采访中很多人对记者提到,如今拍卖场已成高仿印刷品谋取暴利的最佳途径,经营此道的人们,所获利润不次于贩运军火和毒品。谈到高仿印刷品及其赝品混迹于市的规模,人们说这很难说清,因为在中国就没有一个负责调查艺术品真伪的司法部门,没人统计这事。只有郭庆祥给记者作过这样一种分析,他说:“1993年拍卖书画艺术品时,即使是最大的拍卖行,推出的《拍卖图录》也就是一本,顶多两本。你现在看看,一场拍卖会,提供的《拍卖图录》是几箱,甚至是几十箱,张大千、齐白石等名作多得铺天盖地。按规律书画艺术品应该是越拍越少,大家都收藏嘛?怎会越拍越多,多得不得了?哪家拍卖行都说自己征集的是真品,甚至是精品,但可能吗?张大千、齐白石当年的确是以画养家,画了不少的画,但也不至于多得满天飞啊?不用问,那绝大多数的拍品,全都是假的。”
对此,北京一位服务于某大拍卖公司的律师说:“没办法,开始大家还能把握着自己的良心,心想不能坏了自己的名声。无奈大小拍卖行越来越多,这个行当门槛低呀,办个拍卖行很容易,好多东西你不收,别人收,而且拍得还很火,赚得盆盈钵满。渐渐地你也就挺不住了,于是就全都跟着一块干了。说实话,有时是那赝品制作得特别逼真,把替拍卖行掌眼的也给骗了。但更多时候,是拍卖行揣着明白装糊涂。”
貌似公开不公开
丑闻时现拍卖场
拍卖这块表面看似公开、公正的平台,除被赝品伪作大肆利用外,也被其他种种不良,甚至是不法的行为所利用。
记者在北京参加过一个座谈会,听几位业内人士揭露深藏于拍卖背后的种种丑闻。
一位曾经当过教师,后在拍卖行里干过多年的先生说:“听说过洗钱吗?借助拍卖洗钱的勾当国外很早就有,国内无师自通,而且手法形形色色。首先说贪官,收了大把的钱不敢花啊,怎么办?托人花大价钱去踅摸珍贵的古董字画,最好是出自某一藏家从未见过‘阳光’的,说是自己家传的宝贝,或是古玩里偶然的‘捡漏儿’;然后拿到拍卖公司去拍卖,拍价哪怕低于其‘成本’他也高兴,因为这钱他就敢花了,买房子、买车、供孩子留学,谁都知道他的钱来自于拍卖。有的贪官找不到理想的‘道具’,干脆就弄张一般的字画,有的甚至是赝品,托人烦窍地送到拍卖场上。拍卖时贪官委托的那件拍品不断地有人举牌,最后拍出一个令人咋舌的高价,其实那两个竞拍的人都是贪官的家人,他自卖自买,借拍卖行把黑钱洗白。拍卖师不是傻子,买家疯了不成,玩命抢那没嘛价值的东西?一看就知是演戏,但谁也不去戳穿,抢吧,价抬得越高,拍卖行得到的佣金也越多,何乐而不为?”
“其次还说贪官,有时有人给贪官行贿也会利用拍卖的平台。双方不熟,贪官不敢贸然收钱,行贿者聪明,看贪官家有件说得过去的瓷器或是书画,就动员贪官去送拍,声称自己某某拍卖行有人,准能拍出好价钱。贪官装疯卖傻半推半就,东西就被拿走了,然后就换来一笔巨款,还有一纸拍卖的记录,甚至附有拍卖现场的录像。如此一来,连行贿带洗钱,两者一并完成了。”
“洗钱者不光是贪官,黑社会贩毒、设赌、组织卖淫等不法黑色收入,有时也会拿到拍卖场上洗白。好多有黑社会背景的老板们爱把自己打扮成收藏家,是附庸风雅吗?不完全是,时而抛出点藏品,把难以见光的黑钱洗白。据说在某一打黑案件中,警方发现某黑社会老板为洗钱方便,干脆自己开了一家拍卖公司。”
另一位年轻的画家,因热衷于倒卖艺术品,与很多拍卖行混得厮熟,他对记者说:“按说我是不能对你讲这个的,因为我吃的也是这碗饭。但有些事情实在是肮脏得让人看不下去,比如说,你知道有人会借助拍卖贪污吗?买家是某一企业的某一级负责人。买家动员自己的企业去拍卖场竞拍古董艺术品,说这是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也是一种比较保险的资源配置,企业收藏古董艺术品,其投资可划入企业成本,从而避税;古董艺术品将来升值,还能为企业带来巨额收益。然后买家就与拍卖行中的熟人勾结,让拍卖行出头,动员卖家即委托人事先就把交易的价格说好,然后再到拍卖场上去哄抬拍价。这种做法目前较比普遍,一般都是出自拍卖行的主张。拍卖行为给拍卖现场制造火爆的假象,常在拍卖前就把买卖双方拢在一起说好,实际成交价几何,现场竞拍的虚价一定要高出多少。然后由拍卖师和买家到拍卖场上去演戏。问题就出在这里,拍卖行最后为拍品出具的证明上写的是竞拍的虚价,买家拿回企业报账,而买家实际支付给拍卖行的,却是远低于拍价的议价,两者之间的差额哪去了?落在了买家的兜里。不用问,这块‘蛋糕’里肯定会有拍卖行相关人员的一份,因此永远不会泄密。而企业那里,数年后那件古董或艺术品再次拍卖,果真为企业大赚了一笔,谁还会考虑曾经的那场交易里是否会存有什么猫腻儿。”
除此之外,某些人还会通过拍卖制造出种种假局,以达到坑人骗钱的目的。比如有的画家为维持自己所谓的声望,时而到拍卖场上去打假,在媒体上闹得沸沸扬扬;时而让人到拍场上为自己的作品哄抬出一个天价。其实那天价是有代价的,不是事后再赠送给人家几幅同样的作品,就是自己出钱购买了自己的拍品。
收藏家郭庆祥给记者说了两件事。一是某拍卖行曾经一次性拍卖某画家数百幅书画作品,而且拍得火热,张张卖得都很贵。郭庆祥说这可能吗?卖得好的应当是精品,你拍卖行把艺术品当作萝卜白菜似在论堆儿卖,那还能说是精品吗?你以为买家们都是白痴啊?谁会拿大把的钱去收藏多得让人眼晕的东西?明白人一看就知是画家在和拍卖行合起伙来演双簧,目的是制造那画家的画作如何抢手的假象。二是数年前中国的拍卖场上曾经出现过哄抬现代艺术的现象,郭庆祥非常气愤地说,那叫什么艺术品?作者极尽丑化之能事,用笔墨把中国人画得像傻子一样,不客气地讲,对我们整个中华民族来说都是一种侮辱,那还算是什么艺术吗?请问它的艺术性藏在哪里?可就那样的东西,却有人在拍卖场上给它哄抬出天价。我的分析就两个,不是有人在故意地哄炒自己;就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那儿挖陷阱,当年那些东西便宜得像白给,他们收走了许多,如今借助收藏热,想突然再制造出一个所谓的当代艺术收藏热,误导人们哄抢那些所谓的当代艺术品,他们趁乱出货大赚其钱。
反思“免责”之法规
呼唤权威鉴定机制
乱相丛生拍卖场,近年来,整个收藏界,就连拍卖行的人们都在强烈要求改变这一现状,说不能再让拍卖场成为造假分子和其他种种不法分子牟取暴利的乐园,否则会摧毁了收藏家和投资者对拍卖市场的信任,拍卖行离垮台的日子也就不远了。至于应从哪里下手?人们开始反思《拍卖法》中那条可让拍卖行“免责”的法规。
记者采访时发现,强烈要求改革中国拍卖制度的,是那些收藏家和受雇于资本的经纪人。天津一位资深收藏家说:“外国有遇假可以退拍的制度,中国为什么就不能有?法律保护拍卖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如今赝品伪作大量充斥拍卖场,好多所谓的委托人实际上就是造假售假集团的成员,好多拍卖人就是造假售假分子的帮凶,甚至也是其集团的成员,法律再去保护他们,岂不就是在保护古董艺术品的造假和售假?因此,必须要重新考虑那条法规的合理性了。中国古董艺术品市场发展迅速,拍卖背后黑幕重重,那条法规似乎早已过时。”
退拍,的确是迫使拍卖行自律的有效措施。拍卖行拍假,买家退拍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麻烦,经济损失不说,还会威信扫地。但问题是,谁来决定退拍的前标准?即谁是具有司法效力的、可为古董艺术品真伪做出精确鉴定的权威?目前中国找不出一家这样的机构,权威的鉴定机制实属空缺。因此不仅收藏家,就连拍卖行,包括法院都认为中国当务之急是应建立起一批国家级的、具有一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然后要求委托人、拍卖人必须对拍品的真伪和品质负责,同时还要建立拍卖备查制度,所有拍卖活动必须全部备案,为追查造假售假和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条件。
说到本文开头郝惊雷的那场官司,最后不管其结果如何?作为一个收藏家,郝惊雷首先是赢回了他的尊严;其次是他把拍卖市场赝品猖獗的真相曝光于天下,没准儿真会引起拍卖制度的改革……(2011年02月25日 14:14 天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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