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喜欢读书的。特别是,每天晚上早早地去接上晚自修回家的小女,在校门口的那段时间便是最好的读书时间。心中有些许期待,手捧一书,读之,总有些清新的思想和着书本在脑海里翻腾。
此时,校门口文具商店的灯总在顽强地亮着,它们像报刊亭一样,摆满了各式报刊杂志,很是琳琅满目。有很多的杂志很富时代感、科幻性、但我始终记不得它们的名。在诸多报刊中,我唯独喜欢《读者》、《青年文摘》、《知音》,我常常因此受益匪浅,学着《知音》编故事,学着《读者》讲哲理。有些简之又淡的事,认真想来居然真有思想光芒折射出来。
我想,这就是读书。
我相信时下读书的人很多,但真正能够将书读透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不管是什么样的书,我们只是匆匆翻阅,我们的思想和灵魂却没有得到开启,书还是带着某些憾事或无奈而被永久丢弃着,忘却着。
就像我,时常也会去读名著。读名著,时常会遇到两个难以逾越的问题,由于我一直是采取跳跃式阅读方法,愈读书愈感到现状的糟糕。名著中都有人物都有人物生存的环境 ,只要是人,便有名字,或者是人物之间的称呼关系,我记不住, 只要是书中的环境总有个地名或者是个背景什么的,我的思想也总跟不上趟......所以一本书走马观花地浏览下来,很多的事情都是一问三不知。
我常常这样替自己找理由,人名、地名、人物关系都在那儿,充其量就是隔壁邻居张三李四王五的化身而已,实在逼急了,去百度一下,或者把原著翻出来,答案一目了然。这是读书的一种纵容,这种放任,也让自己形成了一种可怕的生活习惯,常常使我记不住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大伯家的女儿与他姨娘家的儿子,却着实不知道是什么关系。
我只是将自己整个地去感知了一下名著的氛围,带着自己的思想去裸泳了一番。
有时候,自己也会发些神经,像个老学究红学家般,认真考究其作者的子丑寅卯、书本之外的野史杂记,算是稍稍满足一下自己的猎奇心理。之后想想,就算我考证出书本所要表达的一些深奥道道之后,子虚乌有般诚惶诚恐,这隐藏在窑烧千年的秘密,可能也是一种浮云吧!
于是我想到了读史,中国的,外国的。读历史,知道历史事件的年代,知道了历史年代,读史的智慧便可使我很清晰地知道了各种版本的书所处的历史年代,以及那个年代所要表达的一些思想了,曾经我为自己这样的读书方法兴高采烈。之后想想,几百年前的培根早已这样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数学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呜呼,我可怕自己不会读书,比死都可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