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过去的2008年,我国发生的社会冲突与矛盾纠纷社会危机事件诸多。一件是湖南湘西非法集资而引发的打砸政府;一件是6.28贵州瓮安万人打砸事件;一件是6.30浙江体彩中心命案;一件是7.1上海警局暴力袭警事件;一件7.2湖南张家界政府办公楼(张家界永定区西溪坪办事处)因拆迁纠纷而发生严重爆炸事件等等。非常心痛,我们的党和政府,每个公民每个社会公众都要深思和反省了。
一件件血的事件不得不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社会需要和谐,需要安定。但仔细分析,不难发现,为什么每一个冲突与纠纷甚至暴力犯罪事件的背后,都是因公权与私权的冲突而爆发的,都牵扯到老百姓对国家公权机关行政行为和行政人员的不满甚至愤怒以致极端报复或群体骚乱呢?
目前,在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个人为自己争取利益干出不法勾当,藐视党纪国法,像走私贩毒、偷税漏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干部以权谋私、行贿受礼、虚报浮夸、挥霍奢侈现象司空见惯,党风和社会风气及社会主义公平竞争原则受到极大的破坏,也严重地威胁到我国社会的长期稳定,使而促成了社会矛盾与冲突危机事件累积与发生。其实社会暴力冲突的矛盾纠纷的发生是有一个渐进的累积过程 ,只要重视和处理、协调好了,就可以化解,就不会发生,而如果漠视、不协调好甚至想方设法加以掩盖,到一定时机就一定会爆发,其危害性是相当之大,甚至还可以推翻三座大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这些问题再不重视、不研究、不化解,就会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带来巨大破坏。
我们再从这些群众暴力冲突事件来看,大多数只是一种正当的利益表达,就像小孩遇到不能解决的事时往地上一倒哭几声以引起大人注意一样。因此,我们的政府必须要对社会矛盾与暴力冲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与对待,不能动不动就死认定这是造反主义,是反社会和谐组织等等头衔给扣住,也不能只靠严防死守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其做法已经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形式了,更不可能奏效了,政府必须逐步适应有矛盾和冲突的社会。
有社会矛盾、暴力冲突不一定就是负面的,社会冲突在一定程度上也起着积极作用:一是安全阀的作用,通过游行、示威等,人们的情绪、不满和压力得以释放,避免了对社会稳定的直接冲击;二是对社会而言,冲突有利于发现问题,比如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为什么最严重的时候全国拖欠额达1000亿,最后还要总理出来帮农民工讨工资?如果游行示威是正常的,部分企业拖欠工资时农民工就可以上街走走说说,事情也不至于发展到这么严重。发现问题的机制不完善,政府就不能及时了解事态发展并作出反应,问题不断累积,最后积重难返,群体性事件就爆发了。
改革前的几十年,我们对阶级斗争的状态估计过重;现在,有些官员对群体性事件的性质估计过重,以致形成了“僵硬的稳定思维”。但“稳定”压倒腐败了吗?压倒贫富差距了吗?压倒假冒伪劣了吗?没有。最后被压倒的是我们表达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
以正常的心态、实事求是地判断和定位当前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用制度化的方式加以解决,才是真正的出路。
作者:许小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