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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丹阳碧桂园住宅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丹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丹阳碧桂园住宅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建丹阳碧桂园住宅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丹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云阳镇南二环路南侧、华南路延伸东侧地块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9960万美元(一期、二期各为9980万美元);总占地面积约为241亩(一期为135亩,二期为106亩);总建筑面积约480000平方米(一期为27.31万平方米,二期为24.8万平方米)。
项目建设进度拟定为:2012年10月至2014年12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地下车库高空排放的汽车尾气、垃圾收集桶散发的恶臭气体、居民生活排放的厨房废气和燃料废气。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日常生活垃圾、商铺及公建设施垃圾等。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小区内交通车辆噪声、公用设备噪声(如风机等)和日常行为活动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通过小区内的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管网收集后一起排入中兴路、新丰路下的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丹阳市石城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京杭大运河,对纳污河流影响很小。
废气:小区住宅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含硫量低,燃烧废气中SO2产生量很少,对小区附近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小区住宅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烟气中油烟浓度小于2mg/m3,油烟废气随燃气废气一起通过附墙式烟道高空排放,对小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小区内设置的垃圾收集点会有少量恶臭气体产生,通过采取垃圾收集点合理布置、收集桶密闭及及时清运等措施后,可有效减小垃圾收集桶的臭气对周围的居民影响,将臭气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项目地上停车位相对分散,产生的汽车尾气易于扩散,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通过强制通风、换气措施可确保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生活垃圾、公建设施垃圾经小区内垃圾箱收集, 做到垃圾袋装化、存放封闭化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固废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噪声:小区主要的噪声源为小区内交通车辆噪声、公用设备噪声(如风机等)、空调室外机噪声和日常行为活动噪声,各噪声源经采取有效措施后对小区住宅区的声环境影响很小;122省道、新丰路、中兴路交通噪声对小区边界住宅声环境有一定影响,经采取增加与道路距离,靠近道路住户安装双层隔声窗、种植绿化等隔声降噪措施后,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影响不大,声环境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不会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道路两侧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类区标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等国家和地方性产业政策,不在鼓励、淘汰、禁止和限制之列,属于允许类;同时丹阳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中肯定了本项目符合相应的产业政策;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项目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外界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在可控范围之内,周围公众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因此,在贯彻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进行项目第二次公示。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直接与丹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公众若想通过信件索取环评报告简本,请发邮件至直381274099@qq.com索要查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后,查阅报告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2012年9月29日~2012年10月17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丹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02158337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59号
联系人:贾工
电话:025-84650047
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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