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珥陵镇村干部公开招聘简章
为了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丹阳市人才市场受珥陵镇党委之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村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农村工作,具备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能吃苦耐劳;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男性,身体健康,具有珥陵镇户籍(或生源地为珥陵镇);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考名额
共招聘3名。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和证件
报名时应提供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身份证、本人户口簿、毕业证书、党员证明、退伍证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程序: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携带上述材料和证明,现场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报名时间:2009年9月7日—11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丹阳市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
2、考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含时政)、法律、语文、历史、公文写作等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客观题(除公文写作外)。
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折合成考生成绩,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在此基础上加1分,得出总成绩(最高加1分,不累计加分)。
3、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缺额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4、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珥陵镇党委进行政审考察,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五、劳动关系及待遇
1、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由珥陵镇党委统筹安排到机关部门和相关村进行轮岗实践锻炼。试用期间,由珥陵镇财政逐月发放基本工资1000元。
2、试用期满后,由珥陵镇政府统一考核,考核合格者,分配到相关行政村工作,担任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享受村定额干部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关系,本人另谋职业。
3、录用人员参照企业标准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其中,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企业标准以基本工资为基数,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其他事项
1、请务必按上述程序办理应聘手续,不要投寄应聘报名材料;另请务必保持通信方式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2、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恕不退还。
3、咨询电话:86053099 86571167
丹阳市珥陵镇政府
丹阳市人才市场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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