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阿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700|回复: 1

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出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17 11: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出台
作者:幼儿园 来源:丹阳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昨从市教育局召开的全市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已出台,招生工作全面启动。
  据悉,今年,我市学前教育招生时间为:6月1~8日登记,6月10日~18日各幼儿园审核,6月25日各幼儿园公布新生名单,7月1日~2日办理入园手续。招生对象为大班五周岁幼儿(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四周岁幼儿(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三周岁幼儿(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各幼儿园一律不得招收未达入园年龄的幼儿。招生班额为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具有我市正式户口的儿童,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儿童入学。按照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生。小学5月20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家长携带儿童6月1日~8日带户口簿、房产证、计划生育证明、预防接种卡和《幼儿素质报告书》,到施教区小学登记,6月10~18日学校审核,6月25日公布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1日~2日小学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初中按照施教区免试就近直升入学。农村初中6月28日发出新生报名通知,7月4日公布新生名单。城区初中7月6日~7日组织报名登记,7月9日公布新生名单。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实行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制度,择校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
  今年,我市中考报名时间为5月21日~23,中考时间为6月17日~19日,升学考试满分总分为680分。全市普通高中计划共招78个班级、总数3222人,相比去年班级减少6个、人数减少332人。此外,今年,吕城高中停止招收高一新生。(竹生溢真)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招生政策的相关报道详见今日教育周刊



     
 楼主| 发表于 2014-5-17 11: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我市2014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招生政策详解
作者:周竹生溢真 来源:丹阳日报
-----------------------------------------------------------------------------------------------------------------------
  学前教育招生
  市教育局全面负责学前教育的招生工作。城区局属幼儿园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幼儿园具体负责实施;各镇(区、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在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领导下由幼儿园负责实施。
  一、招生目标。学前三年入园率98%以上;0~3岁婴幼儿家长受教育指导率80%;亲子活动率60%。
  二、招生对象。1.大班五周岁幼儿(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四周岁幼儿(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三周岁幼儿(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各幼儿园一律不得招收未达到入园年龄的幼儿。
  2.在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和规定班额的前提下,确有富余资源的幼儿园,可提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举办幼托班,招收两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班额。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
  四、招生时间。1.6月1日~8日登记;6月10日~18日各幼儿园审核;6月25日各幼儿园公布新生名单;7月1日~2日办理入园手续,并填写《2014年丹阳市幼儿入园报名登记表》。
  2.允许开办幼托班的幼儿园,幼托班的招生时间在7月10日~20日。
  五、招生程序。1.明确招生范围及规模。各幼儿园应在对现有适龄幼儿入园人数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由市教育局、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和幼儿园合理确定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教育局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根据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育资源、人力资源的状况,核定各园的招生规模和招生人数。
  2.发布招生通告。幼儿园应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规模,明确招生范围,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将幼儿园的类别、招生范围、各年龄段的招收名额、报名与入园办法、收费标准、办园情况和办园特色等事项向社会公示。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应经教育局审核后,于登记前向社会公布。
  3.办理报名手续。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监护人携带孩子并持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卡、入园体检健康卡、父母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到幼儿园报名,经幼儿园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手续。城区各幼儿园要优先满足本市城区户籍幼儿的入学需求,确保幼儿随父母户口在城区,父母有私有住房并实际居住的孩子就近入学。
  幼儿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须持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明(如有房产证,提供房产证;如无房产证,需提供暂住证)、由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预防接种卡和入园体检健康卡等,到住址附近的幼儿园(班)或教育局指定的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对市“人才特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园,参照《丹阳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提供相应材料,各幼儿园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应无条件接受,共同做好市“人才特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园工作。
  经济贫困家庭的幼儿及残疾幼儿入园,在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卡、父母身份证及入园体检健康卡等相关证明的同时,还须提供民政或残联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4.建立学籍档案。各幼儿园要根据省学前教育信息系统相关要求,加强学籍管理,及时更新省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未达到入园年龄的幼儿不能实行电子注册。
  (周竹生 溢真)

  关于义务教育招生
  据了解,市教育局全面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城区入学范围市属、局属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各镇(区、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领导下由中心小学和初中负责实施。
  本地户籍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实行按施教区免试入学。户籍在我市农村乡镇的,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学校就读;户籍在城区入学范围的,按学生户籍所在地(随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房(以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为准)所在施教区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1.小学招生入学(1)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我市正式户口的儿童(除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外)可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2)招生原则: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3)报名及招生时间:全市各小学于2014年5月20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由家长携儿童于6月1~8日持户口簿、房产证、计划生育证明、预防接种卡和《幼儿素质报告书》,到施教区小学登记,6月10~18日学校审核。各校于6月25日审核和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7月1~2日小学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报教育行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办理暂缓入学手续,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2.初中招生入学(1)招生对象:年龄在16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经小学毕业考核,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原则:按施教区免试就近直升入学。
  (3)报名及招生时间:全市各初中于2014年5月20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农村初中在6月28日发出新生报名通知,7月1~2日组织施教区范围内初一新生的报名登记,7月4日前审核并公布新生名单,发给入学通知书;城区初中按教育局公布的学生分配方案,7月6~7日组织报名登记,7月9日前审核并公布新生名单,发给入学通知书。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生招生入学(1)继续实行“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制度:一年级、七年级学生择校,应首先按施教区学校(城区初一年级为分配就读的学校)入学登记和报到的时间,到施教区学校登记和报到,然后向施教区学校递交择校申请,施教区学校对已到校报到、并申请择校的学生进行条件审核(非本校生源不得代为签发;小学毕业生以某种理由要求直升到非就读小学对应的初中就读的,以及城区小学毕业要求回农村初中就读的,该学生不得再另行要求择校就读城区初中),汇总和申报签发“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指标(申报数应严格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报到学生总数的3%),学校在批准的指标内签发“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签发初中一年级择校就读联系函时,同时由签发学校提供直升本校的该生直升表),学生凭施教区学校签发的“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和直升表到相关学校进行择校生招生登记。如有越权签发“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的,除取消择校资格外,追究有关人员招生违纪违规的责任。择校未被录取的学生应及时到施教区学校联系就读。
  (2)招收择校生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提倡并严格控制择校。一年级、七年级学生确有个性发展等特殊需要或有特殊困难要求择校就读的,须接受学生户籍地施教区学校的管理;各校招收择校生比例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由招生学校根据空余学位向教育局提出择校生招生申请,并按政策制定和送审择校生招生方案(主要面向个性发展需求的学生),学校按批准的择校生招生方案和招生指标自主招生,学校和教育局对择校生招生指标严格控制并确保逐年下降;招收择校生的学校要提前将择校生招生方案向社会公示,做到招生办法(招生细则)、招生程序、招录标准、招收指标、招生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一年级择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要求择校入学,应在6月1~8日到户籍地施教区小学进行入学登记、7月1~2日到施教区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后,于7月3~4日向施教区小学递交择校申请,并由施教区小学汇总申报“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签发指标,施教区小学于7月8~9日审核签发同意“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学生凭施教区小学签发的“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到要求择校就读的小学进行择校登记;招收择校生的小学于7月10~11日接受择校登记,7月12~13日按经审核批准的择校生招生方案在核定的择校生指标范围内自主招生,注册学籍时须提交“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
  七年级择校。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小学毕业生要求择校,在农村小学就读的应在7月1~2日、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应在7月6~7日,首先到户籍地施教区初中(城区为分配的初中)进行入学登记、办理入学手续,在农村小学就读的于7月3~4日、在城区小学就读的于7月9~10日,向施教区初中(城区为分配的初中)递交择校申请,并由施教区初中汇总申报“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签发指标,施教区初中于7月12~13日审核签发同意“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招收择校生的初中于7月14~15日接受择校登记,7月16~17日按经审核批准的择校生招生方案在核定的择校生指标范围内自主招生,注册学籍时须提交“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和直升表。
  教育局对学校招收择校生工作进行复核,不符条件、未经规定程序或超计划招收的择校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退回原就读学校就读。
  (周竹生 溢真)

  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2014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我市组织招生报名、建档、体检、考试和录取工作,由镇江市教育局组织网上阅卷。
  报名时间:5月21日~5月23日,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办法:1.符合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二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需交验户口簿、学籍卡和体质健康卡(以下简称“一簿两卡”)。2.回考生(含初二年级回考生)和往届生直接到市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初三回考生和往届生报名时除交验“一簿两卡”外,回考生需交验报名资格证明,报名资格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省内学校还须有统编学号;往届生需交验毕业或结业证书,或表明具有同等学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初二年级回考生报名时需交验户口簿和报名资格证明。3.借考生的报名。非我市户籍而学籍在我市的镇江其他辖市(区)考生,因不能提供两证(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和房产证)而需在我市借考的须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汇总上报。
  填报志愿:凡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考生,均在网上填报志愿。
  5月21日~5月23日(与报名一并进行,逾期不予补报)。
  志愿类别:1.提前批次: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2.第一批次:热点普通高中(省丹中)、五年制师范专业(镇江高专师范专业丹阳校区);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与享受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的实验班(五中艺术班、职中综合班);中职与本科院校举办的“3+4”分段培养班(“3+4”分段培养,是由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合作开展的试点,招收学生的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3.第二批次: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江苏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属本批次);三星级普通高中(珥陵高中);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3+3”分段培养,是由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合作开展的试点,招收的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4.第三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计划和择校生计划两类。统招生除省丹中外均需填报志愿;择校生在同批次择校生工作分数线公布后,上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毕业学校填报志愿。志愿一经填报,不得取消或更改。
  1.提前批次志愿: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江苏省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2〕12号)精神,取得免费幼儿师范男生面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次志愿。
  2.第一批次志愿:(1)第一阶段,热点普通高中(省丹中)、五年制师范专业(镇江高专师范专业丹阳校区);
  (2)第二阶段,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与享受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的实验班(五中艺术班、职中综合班);中职与本科院校举办的“3+4”分段培养班。普通高中类、职中综合班与“3+4”分段培养班,三者之间不能兼报。
  省丹中统招生和国际部综合班不要填报志愿,择校生要填报志愿。
  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设定为“城区普通高中”整合志愿,“城区普通高中”、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这四个志愿相互不得兼报。
  填报“城区普通高中”整合志愿(代号600)的即认定为分配指标;填报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志愿的即认定为竞争指标。填报“城区普通高中”整合志愿的,还须在志愿表的附表上填报相关信息。
  城区3所四星级普通高中(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统招生计划的85%以上作为分配指标,按“尊重志愿,兼顾区域”的原则予以录取;其余计划作为竞争指标,按志愿予以择优录取。
  吕叔湘中学继续开设“宏志班”。2014年“宏志班”计划招生35人,被“宏志班”录取的学生学习期间将得到一定的资助。符合“宏志班”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须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28日前由所在学校上交吕叔湘中学,6月5日前报局基教科审核。申请就读“宏志班”的学生必须在本批次填报“城区普通高中”整合志愿。
  五中艺术班专业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五中艺术班(代码608)的志愿,才能享受相应专业的等级加分。五中艺术班的择校生不要填报志愿,由学校自主录取。
  3.第二批次志愿:
  (1)第一阶段,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江苏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属本批次);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两者之间相互不能兼报。
  (2)第二阶段,三星级普通高中(珥陵高中);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三星级普通高中(珥陵高中)与“3+3”分段培养班两者可以兼报。
  4.第三批次志愿: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在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选定某一类学校后,可填报该类学校2所,每所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并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
  凡志愿表中出现“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等,一定要明确表态。如服从则在志愿表上填“是”;如不服从则在志愿表上填“否”。凡对这些栏目没有表态者,一律作不服从处理。
  所有志愿由考生自主填报。凡不填报任何志愿的考生,不能被任何学校录取,考生和家长自负责任。
  2014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择校生不得低于最低工作分数线。
  优录对象: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
  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3.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2%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4.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5.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投档。(少数民族成份的确认,由考生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省教育厅批准省丹中为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继续面向我市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的优秀生。
  (周竹生 张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丹阳新闻网(https://www.dy001.cn) ( 苏ICP备05003163号 )

GMT+8, 2024-9-29 11:23 , Processed in 0.15516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