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法治丹阳 于 2015-10-26 10:21 编辑
各位市民朋友: 自“平安丹阳”、“法治丹阳”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已连续11年获得江苏省“平安市”称号,连续三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政法部门出力流汗、辛苦努力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诚心支持的结果。在此,谨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平安丹阳”、“法治丹阳”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社会治安的稳定,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和参与。当前全市各村(社区)积极开展“星级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我们衷心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继续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进来:争做“平安丹阳”建设的踊跃参与者,参加义务巡防,参与技防入户工程,努力减少和控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参与拒赌、禁毒、反邪教、义务巡防、义务调解、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的宣传和活动;家中安装防盗实施,开通报警电话,参加治安防范,这就是在参与平安建设;争做“平安丹阳”建设的坚定拥护者,邻里之间和谐相处,发生矛盾主动请求各级各类矛盾纠纷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争做“平安丹阳”建设的勇敢守护者,勇于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积极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的人和事,发现伺机和正在作案的犯罪分子,挺身而出,及时制止犯罪行为或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我们每个人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在全市重大民生公用事业和惠民实事项目实施时,我们可通过正常渠道,依法有序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我们也可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书屋、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基地及其它途径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表达诉求、解决问题;有效利用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依法维护单位及个人合法权益;在工作生活中我们要严格守法,依法办事,履行应尽法律义务;积极参与市、镇(区、街道)、村(社区)组织的各类法治实践活动和法治文化活动;对政法机关、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司法、执法、作风及行政管理行为要敢于监督,发挥好主人翁的作用;我们也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了解和掌握我市法治建设的情况和动态,积极建言献策。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维护平安和谐家园和良好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丹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丹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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