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公共自行车工作委员会一届二次主任(扩大)会议于今日(5月23日)在南京召开,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公共自行车工作委员会主任成员、秘书长;国内外行业专家;杭州、太原、南京、武汉、西安、南昌等全国35个城市的50余家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部分企业厂商代表以及市相关行业部门领导近百人共同出席了会议,探讨国家城市间公共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以及技术创新、服务提升的新模式。 发出《南京倡议》 促进公共自行车健康、持续发展 目前,南京市已累计建成站点2030个、投放公共自行车7.05万辆。近两年来,主城区公共自行车规模从运营之初的247个站点、10500辆自行车,发展至2017年4月底1114个站点,41500辆自行车。全市累计发行畅行卡61余万张,日均骑行量达20万人次。其中主城区持卡用户及日均骑行人数占全市86.9%。在专门开设的以“在‘互联网+’时代下,如何更好的促进城市公共自行车健康、持续、创新发展”为主题的中国城市公共自行车发展论坛中,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杨涛教授、浙江工业大学区域发展研究所吴伟强教授、日本公共自行车协会会长高桥洋二会长、南京公共自行车公司总经理王彤彦、杭州公共自行车公司总经理陶雪军均从各自专业立场发表了演讲,分别针对当前公共自行车发展的方向、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案提出自己观点与展望,为城市公共自行车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创新献计献策。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朱明董事长代表中国城市公共自行车工作委员会宣读了《南京倡议》,倡议国内公共自行车企业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共享信息,共创未来。参会的会员单位、嘉宾及厂商一致响应倡议,将以“产品创新、服务提升、转型升级”为己任,以满足市民需求作为公共自行车创新发展的服务目标,共同谱写城市公共自行车发展的新篇章。 吴伟强:相关部门可以对“共享单车”收取道路使用等费用 交通运输部昨天对外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的提出了规范意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成为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杭州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吴伟强接受采访时表示,这表明“共享单车”其实本质上是“企业提供分时租赁的方式,占用城市公共空间和道路空间实现盈利目的”。此后,相关部门可以对“共享单车”收取道路使用等费用,“在法理上完全可行”。吴伟强教授认为,目前共享单车的停放问题,是单车企业“大规模无序投放”造成的。“企业想要大规模扩张,就必须大量投入,也必须利用用户图省事的心理,允许他们随意停放。” 吴伟强认为,公共自行车要和共享单车竞争的话,要注意四个方面“坚持公共服务性质;不要为共享单车经营模式所动;要有差异化的竞争和发展;技术和服务水平要升级。” 将加强与市场化合作 让骑车也能兑换餐饮券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迅速发展会不会对公共自行车造成冲击?南京公共自行车公司总经理王彤彦认为共享单车和公共自行车从定位、服务、产品上面就是不同的。“公共自行车首先是先做好自己,如何通过和互联网的对接,如何通过已经掌握的大数据的分析,更好的提高有桩公共自行车的服务特点,提高服务品质和水平,来老百姓享受到更加方便便捷的服务。在接下来,将从大数据分析角度,一方面每天对消费车的骑行量,骑行轨迹和未来重点区去考虑站点的布设,通过对数据的分析,也会参与与市场化合作的方式,例如碳积分的兑换,扩大兑换的品种、餐饮、电影优惠卷,让出行既健康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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