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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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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11: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教育局:丹阳市活力课堂办公室通知镇校级带头人及以上拔尖人才必须参加活力课堂优秀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活动,且此项活动与考核、晋极等挂钩。必须参加没错,作为老师这应该;与考核、晋极等挂钩也没错,采取措施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这应该,但为什么必须交50元钱?活力课堂办公室干什么的?这工作是不是该办公室应该做的?如是,应该做的事为什么还要我们交钱?如不是,该办公室凭什么发通知必须参加?
发表于 2010-6-25 11: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教育局的问题还真多
     
发表于 2010-6-25 11: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问得好!我觉得此举有搭车收费的嫌疑,搭活力课堂这趟车收某些人的私利。
发表于 2010-6-25 11: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教育腐败又何止这么多呢?最近听说某实验学校今年招生要把一年的几万元赞助费一次交清,大家都知道马上就要改制了,这不是变相捞钱吗?难怪教育局对改制问题讳莫如深,莫非也是既得利益者?
     
发表于 2010-6-25 15: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教育局的问题还真挺多,不知道这回又要等多久才见回复
发表于 2010-6-25 15: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1。为什么要收50元钱,文件中说明为“现决定征集优秀教育教学案例参加省级论文评比”“作为评审、修订、编辑等费用”,因此,50元交到省里评选,不是交在办公室
2。与考核、晋级挂钩,文件中说明为“案例参评数计入活力课堂专题网站来稿统计”,因此,没有对教师提出这样的要求。
     
发表于 2010-6-25 21: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征集就应该是自愿的,但教师所拿到的文件某些人却是必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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