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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5: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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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7月12日02:14
往年看汛期新闻,最常见的也就十年、二十年甚或五十年一遇,百年一遇已属罕见。今年则不同,“百年”已成小儿科,先是有南方某地发生五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紧接着,青海又出现格尔木河流量超“两千年一遇”的洪水标准。(据7月11日《北京日报》)
如果说洪水“50年一遇”,我们往往会深信不疑,如果说洪水“百年一遇”,我们似乎也能勉强相信。但是“五百年一遇”,“两千年一遇”,这就很有些玄乎了。这个说法的参照依据来自哪里,是否有证可考,恐怕很多人都想知道答案。两千年前,我们的先人在技术手段落后的情况下,如何能将当时的水文资料收录并保存下来使得后人能够对照,这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N年一遇”以惊人的速度不断刷新记录,固然有气候变化异常的原因,但谁也不敢担保,这里面就没有一点夸张的成分。道理很浅显,无论是汛情,还是其他自然灾害,越是将其归结于概率极小的极端事件,就越是能给利益攸关方带来某种好处——防护保障工作做的好,那是自己的责任意识强,工作能力突出,可以借此提升政绩声望;反之,则是老天爷成心捣蛋,挨扳子的是“天灾”,没自己多少事。有这样明显的好处在里面,“N年一遇”想不成为“注水鸡”都难。
这么说,笔者并不是对所有的“N年一遇”都表示怀疑,只是希望,无论是主管部门还是新闻媒体,今后在提及或报道“N年一遇”时,请务必将这个“N年”的参照资料一并公布出来,以此来证实没有谁在信口开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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