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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好酒友,醉酒翻脸竟烧酒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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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6 09: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曾经好酒友,醉酒翻脸竟烧酒友屋
     男子罗刚是我市新桥镇一个体商户,与其相邻居住的是一对安徽来丹经商的王华夫妇。俗话讲,酒逢知己千杯少,罗刚和王华都好一口酒,一来二往,两人很快便成了无话不讲的朋友,经常到大排档、小饭馆等地喝到深更半夜才回家。
    王华的妻子廖晨见丈夫整日和罗刚混在一起无所事事,不务正业,对小店生意的生意不理不管,十分不满,但迫于邻居情谊,只能恨在心里。今年6月3日,罗刚偶然听朋友讲,廖晨在背后讲他的坏话,说他和王华在外鬼混,天天只知道做“吃喝拉撒”之事。听后,罗刚大为不快,一鼓气喝了半斤白酒!趁着酒兴,罗刚骑上摩托车至加油站买了一瓶90号汽油,转而就回到王华家门口,三下五除二就将汽油全部洒在了大门上。随后,罗刚点燃打火机,只听见“轰”的一声,大门迅速燃烧,顷刻间,火势迅猛直窜至屋顶,所幸当时屋里没有人,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虽然火势很快被闻讯而来的群众扑灭,但已于事无补,大火造成王华家直接经济损失15800余元。7月20日,罗刚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发表于 2010-7-26 10: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1_180:}这就是何谓“酒肉朋友”的最好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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