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报道:丹阳律师愿为小云提供法律援助
“幼女小云遭强暴”事件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持续关注。昨天上午,丹阳日报接到我市知名律师杨云婷的一封来信,杨律师在信中对该事件表示了极大愤慨,对作恶者予以了痛斥,并对丹阳日报的报道给予了支持,她还表示,愿意为受害者小云提供法律援助。
杨云婷现为丹阳市政协常委,她长期热心于保护妇女儿童利益事业。她在来信中指出,如果小云及其家人在报道中的叙述最终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那么,作恶者郭某将犯有奸淫幼女罪。所谓奸淫幼女罪,是指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只要有这种事实行为,就构成了奸淫幼女罪,依照法律规定,该罪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量刑甚至可以是死刑。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郭某多次奸淫幼女小云,并对她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同时造成受害者怀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此外,小云所指控的小飞等人,如果所控属实,他们将是本案的共犯。
杨云婷还表示,愿意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一旦本案提起公诉,受害者小云及其父母可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要求相关犯罪嫌疑人对小云承担赔偿责任,伸张正义,保护无辜。
上述信件内容经记者转达给小云的父母后,他们对杨律师深表感激,同时想通过本报感谢全社会广大帮助、关心、支持小云的热心市民,以及目前正在全力破案的公安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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