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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味道江湖 于 2011-3-8 23:58 编辑
继重庆卫视禁播商业广告之后,全国人大代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主持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方明,又在全国“两会”上建议央视一套和各地方电视台首套节目全部禁播广告,“以公平的姿态投入到新闻报道工作中,实现做纯新闻的目的。”
细心的观众也许已注意到,从3月1日开始,重庆电视台卫视频道以城市形象宣传片、公益广告片等取代了商业广告。重庆广电集团负责人介绍:这次改版的突出变化体现在不播出商业广告,减少电视剧和外购外包节目,增加新闻节目、自办文化栏目、公益广告和公益宣传片几个方面。
于是有网友疑问:重庆广电集团不播放商业广告,运营费用从哪里来?丹阳新闻网网友“萍水相逢”直接质疑:“真是既想牛不吃草,又想牛干活。重庆卫视自断其经济来源,从此以后花政府的钱?”
也有网友对重庆卫视的无商业广告持肯定态度,网友“解放海南岛”认为社会效应比较重要,黄金时间可以播放爱国电影如《地雷战》、《地道战》、《闪闪的红星》还有《永不消失的电波》等等。
那么无商业广告模式究竟是好还是不好?
广电部门的收入构成
广电部门的主要收入分为三个部分:政府拨款、广告费、管网费(俗称有线电视费或数字电视费)。
根据2010年5月18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2009年广电行业统计数据显示:广播电视总收入1852.85亿元,其中广播电视广告收入达到781.78亿元,比上一年增长率为11.4%。广播电视广告占到了总收入的五分之二。2010年的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占的比重可能会更高。从原先的“政府拨款”到“以网养台”逐步过渡到现在的“以广告养台”。商业广告成为地方广电部门的一块巨大蛋糕。
以体制改革推动广电发展
为适用发展需要,2001年~2009年广电的体制改革经历了摇摆不定的10年。2011年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我国广播电视集团属于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并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相对独立的组织结构。这就是制播分离的初期。
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新旧班子交接之际,总局新规称不再批准组建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此前已经成立的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可以将集团改为总台;如果要继续保留事业性质,就一定要把“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新的产业经营公司或集团公司,至此,已进行五年的事业体制框架内的广电集团化改革宣告结束。
2009年9月26日《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出台,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出版发行单位转企改制和兼并重组,加快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和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抓好党报党刊发行体制和广播电视节目制播分离改革等。这也就意味着地方广电部门可以以追求盈利为目的地“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存在。市场的关注与热情被空前激活。随后的2009年、2010年是广电系统热闹非凡的两年,上海广电和湖南广电改革迅速行动起来,江苏、深圳等各地广电也蠢蠢欲动。电视产业再次勃发新一轮生机。
拒绝商业广告是前进还是后退?
在这几年时间里,尝到了甜头的广电部门更加重视商业广告带来的价值。湖南广播电视台欧阳常林曾在采访时信心满满地说,他对事业编制没有兴趣,更愿意做公司化后的董事长。
同时由商业广告因素驱动的收视率要求,制作与播放出了很多切合实际又让老百姓喜爱的优秀节目,例如:《快乐男声》、《星光大道》、《非诚勿扰》等……
重庆卫视突然宣称不再播出商业广告的行为,等同于避免了市场体制下节目收视率的竞争。同时也增加了政府对重庆卫视的拨款数目。
这种新模式是前进还是倒退?新闻网网友“我心飞扬”觉得:在一切向钱看的今天,重庆卫视独树一帜,是前进还是倒退?时间会见证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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