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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互联网上的数字化音乐吓坏了唱片公司,这群经历过“CD将毁了音乐产业”心理危机的人,绝望地认为,“MP3真的要毁了这行业了!”当然,随之而来的系列版权、共享等不同理念之争,穿插在唱片公司和各种盗版网站,P2P工具之间,刀枪剑影,钞票飞扬。
后来,苹果站了出来,用iPod加在线商店的方式,完美地消除掉唱片公司对于数字化的恐惧。版权问题虽然还是没有得到解决,但是构建了一个巨大的在线音乐销售平台和结算中心。面对着唱片公司在线赚钱的路数,谁也不好意思再提免费下载MP3也是道德的。
在没能把权利转化为或然收益之前,谈权利的意义不大。而百度文库的作品展示方式,已经不是潜在,而是直接影响了作家的版税收入。但是和当年MP3和CD之间的矛盾是一样的,两者之间没法在逻辑只有一维的网民心中形成直接的PK,所以百度依然可以风度翩翩。
“3.15”半百作家联署告百度文库侵权,这不是新鲜事儿,而新鲜的,是百度能够做出文库这个产品,却到今天还不屑于合理应对侵权。
记得两年前,中国的作家就和Google的电子文库计划有过冲突,当年的情况其实很君子,Google根本就没有全本公开地展示过有版权的图书,但仅仅就扫描这一蝴蝶扇翅膀的动作,就构成了偌大的全球风波。记得最后和解时,Google提出的60美金和63%的或然收益分成都没能换取作家们的好感。
那么,百度文库这种全文赤裸裸展示的行为,为什么到今天才出现以50位作家的名义来反对情况?是不是屏蔽掉这50作家的书,其他作家的书就可以被展示吗?有一种也是一维逻辑的所谓“极客”观点很流行,他们认为,在互联网上,任何阻碍共享、交流的存在都是不道德的,必须定义新的版权内容。这些“极客”们有没有想到,版权这端,是被断了版税的作家,版权那端,是首富李彦宏。他们不是两个没事跑出来打酱油的网友,而是利益链条上的争夺和自卫者。
从运营的角度看,百度完全可以把文库模式一分为二,一部分是长尾们的文档共享,另外一部分是版权作品,学一下起点模式有何不可?但百度显然没有这种打算,而且有继续把文库模式做下去的感觉。
这可能就叫有恃无恐吧。从竞价排名玩弄信息,到文库玩弄版权,百度从不忌惮规则,也许,他们已经被授予了制定规则的权力。
回想笔者自己这两年的习惯,百度搜索的使用率大大增加,为什么?因为Google已经基本不可用了,每搜三四次,不管是否敏感词,链接都被重置。我也发觉在邮件方面,QQ邮箱越用越多,因为GMail的速度,已经越来越不靠谱了。这些状况无疑可以证明,有人在恶化Google的产品体验。
说回版权,作家还好,虽然说钱被偷了,成本还相对小些,其实国内最深受其害的唱片公司已经奄奄一息。不但没有苹果出来充当救世主,连中移动也可以有些不靠谱了,其音乐平台虽然也能帮唱片公司赚小钱,但也正在乌烟瘴气污染着唱片业。也许,将来某一天,已经完全脱离了运营商的移动互联网概念里,某个Android手机上面的音乐超市,会带来中国音乐市场的再次复兴?
如果以商业模式复制的思路走下去,盛大的电子书有可能成为作家去数字化恐惧的医生,智能手机也可以充当“小护士”。如果在线下载的电子书商业模式正式成立,百度文库这种连一维逻辑都可以推导出小偷贩贼赃的地方,后面再怎么能找人,人也没脸面再来帮忙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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