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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你凭啥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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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21: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自从人民医院新大楼建成投入使用后,到人民医院看病或办事,汽车停在车位上,都要被收取5元的停车费。但让人一直不明白的是,人民医院凭啥可以收取这个停车费?照人民医院这个做法,那各个单位、各个企业不是也可以收取停车费了吗?
     作为一家年收入达几个亿的公立医院,人民医院的做法让人鄙视。
     
 楼主| 发表于 2011-4-24 21: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对于人民医院收取停车费这种行为,物价等有关部门应该为广大群众撑腰、维权!
     
发表于 2011-4-24 21: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我花5块停那里一天,停个够本!
不过,更悲哀的是,停个电瓶车还收5毛钱呢
     
发表于 2011-4-24 21: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作孽哦,5毛都收,人民医院是有多穷啊?
人民医院是个富的冒油的地方,还缺这5毛钱?丢人!
发表于 2011-4-24 21: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如果人民医院是想防止附近不是看病去的车辆在那停放,应该设置停车时间,超过时间的收费,而不是如今这样的见车就要钱,真不怕跌份啊!
发表于 2011-4-24 21: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就是就是,上次去那儿,电动车停一下,5毛钱呢。
     
 楼主| 发表于 2011-4-24 21: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人民医院有没有权力收这个停车费?它那应该属于公共场所!
     
发表于 2011-4-24 21: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2010 年3月,市物价局曾对这个问题回复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镇江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所制定的丹阳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三条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码头、车站、公共服务机构、旅游景点、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车辆专用停车场及利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提供停车服务)实行政府定价;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定价形式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车辆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车辆停放服务(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车辆停放实行有偿服务收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适场地,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二)配备专职人员现场管理,负责车辆有序行驶、停放和车辆安全;
    (三)住宅小区物业企业应事先接受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依法取得停车管理和服务的许可;
    (四)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车辆赔偿、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现就你所反映的人民医院收取停车费的问题答复如下:
      1、人民医院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其车辆停放服务已具备了基本条件,由公安交警部门同意设置停车场,人民医院提出申请后,物价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正式予以了批复(丹价费复字[2006]42号),收费标准为:小型车辆停车费:3元/辆、次、摩托车停车费1元/辆、次、其他人力车三轮车、助力车:0.5元/辆、次、自行车0.2元/辆、次,同时要求人民医院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收费人员要持有收费员证,实行凭证收费、亮证收费。
      2、并不只是人民医院享有这种“特权”,其他单位若符合停车收费的要求及相关规定也可进行停车服务并按规定收费,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车辆停放服务由于考虑到市场因素,收费与否及标准高低由服务单位自行决定。
      特此答复,谢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
      本文来自: 曲阿论坛(http://bbs.danyangnet.com/) 详细文章参考:http://bbs.danyangnet.com/viewthread.php?tid=14419&extra=page%3D4
发表于 2011-4-24 21:3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2010 年3月,市物价局曾对这个问题回复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 ...
daily 发表于 2011-4-24 21:32



    {:1_170:}是这么回事哦……
     
发表于 2011-4-24 21:5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2010 年3月,市物价局曾对这个问题回复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 ...
daily 发表于 2011-4-24 21:32



    哎,还不是医院死要钱才去批的!
     
发表于 2011-4-24 21:5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哎,合法不合理。
合情合理才能和谐,人医不厚道啊。
发表于 2011-4-24 21: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5# 秋夜飞花


    同意  已批准
发表于 2011-4-25 15: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人民医院门外都有小偷守候的,所以市民也只能委屈求全了
     
发表于 2011-4-25 15: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13# 淡紫色依恋

    要是在里面被损害或偷盗,肯定会赔偿吗?
发表于 2011-4-25 15: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只知道收钱,我的车车上次停一会儿后备箱就给坏蛋撬掉了。还好我很穷,后面啥都没放。只不过锁给撬坏了。还得花钱修。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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