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凡先生,是我高一时的语文老师,也是我最喜欢的语文老师。他喜欢穿白色的衬衫,但与之极不相称的,是他那一口黄牙和两根泛黄的手指。他上课是带书的,却不打开;即便偶尔打开,也只是握在手中,作为装饰罢了。我们都很喜欢听他上课,至于为什么喜欢,谁也说不清,只觉得他和别的语文老师不一样。
曾经有一次,他是下午第一节课,铃声响过,却不见他来。下午第一节课,人本来就昏昏沉沉的,老师没来,我们几个男生索性继续作南柯梦。
“上课!”忽然耳边一阵惊雷,吓得我一哆嗦。
他不知是从哪钻出来的,突然出现在讲桌旁。同学们看到他,先是一愣,之后则是一阵狂笑。他的头发像被电击过一样,蓬松宛如鸟窝;满脸通红,双目微睁,再配以多日未刮的胡子,简直就是个刚从土里拔出来的大萝卜;平日整洁的白衬衫,成了被反复揉搓的白纸,更有一个衣襟,寂寞难耐,从裤子里爬出来,伏在腰带上看风景。他看到我们笑得前仰后合,把眼睛一瞪,可没坚持几秒钟竟也痴痴地笑了起来。
“咦,我的书呢,”他摊开手在讲桌上摸索着:“没有书不要紧,我随便讲一首李白的《将进酒》,你们说好不好?”
“好!”我们和他都疯了!
他随手摸起一支粉笔,一边吟诵,一边写下:“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吟罢,一首《将进酒》扑面而来,曲似龙蛇,锋比利刃。后来,我写过一篇散文《狡黠的李白》,今日想来,却多少有些先生的影子。
此后,我们日渐熟识,常常到他家里玩。他家里的样子已然模糊了,唯有那一书柜的书仍清晰可见。我每次到他家去,他都会借一两本书给我,他说多看看书,对提高写作水平很有帮助。我虽然很喜欢这位老师,但对语文这门科目却兴趣索然。我最头痛的事莫过于看书和写作文。因此,他借给我的书多数时间都是在课桌里睡觉的。后来,他也就不再借书给我了。
某天晚上放学回家,刚进巷口,就发现有个黑影跟着我。渐渐地,他离我越来越近,我仿佛可以感觉到他的呼吸。“怎么办?怎么办?”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走到邻居小胖家门口,发现他家的门开着,我纵身跃入,躲过一劫。
次日,李老师布置了一个作文,题为《一件令你……的事》。我就把前一天晚上的事情记叙了下来,结果得了90分,我兴奋不已。
“有真情实感就是不一样,写得很生动,”李老师指着我的作文说。
“别提了,当时我的魂都快吓飞了,”我一边说一边摸着胸口。
“早知道这样,我当时就跟得更紧些,”他脸上浮现出诡异的笑容。
“啊!居然是你!”我手指着他,他手指着我,我们相视而笑。
但第二学期他突然调走了,我们所有的人都无法接受这一现实。至于他离开的原因,班主任只给了我们六个字:“他太不成熟了。”当我自己也作了语文老师之后我逐渐明白了这句话的涵义。
三年后,我考上了吉林的一所大学,在一次闲谈中得到了李老师的消息——他在毓文中学工作。当我回忆起以往与他的种种时,他的毓文弟子提出了不同意见:“他那人看上去挺成熟的,没有什么特别,根本没有你说得那么好。”
回想起室友的那句评价,我真不知道应该为李老师的成熟感到高兴,还是悲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