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阿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89|回复: 0

职业打假人举报虚假广告 被控敲诈309家电视台(转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5 10: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曾与著名职业打假人王海、叶光等人联手打假、有“成都民间打假第一人”之称的职业打假人刘江,去年8月19日因涉嫌敲诈勒索被重庆万州警方刑事拘留。12月2日,刘江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刘江等人以举报电视台刊播虚假广告为由,共涉嫌敲诈勒索309家电视台,非法牟利242万余元。

  雇请多人勒索电视台

  2008年6月,刘江发现不少电视台的广告业务中,有请名人或患者代言,普遍存在夸大疗效的现象。刘江觉得,电视台发布虚假广告是坑害群众的违法行为,如果将证据拿到手,电视台应该会很“头痛”。发现这一“商机”后,刘江遂决定以此为把柄,向各家电视台索取钱财。随后,刘江先后招募了胡海天、莫天和等人为员工,向各地多家电视台索取钱财。

  刘江等人制订了详细的索取钱财模式后,分别收集各家电视台的广告信息,然后购买广告中播出的产品,并开具购买单据以备“索赔”。

  随后,他们将相关资料在“刘江说法网”上制作成举报函,同时将相关信息资料制成光碟,再将举报函和光碟寄给每家电视台所在地的工商局、药监局、广电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并要求这些部门出面查处。接着,刘江借助这些主管部门出面查处之机,向每家电视台索取钱财。刘江一旦索取到电视台的钱财后,不管对方是否整改,就承诺一年之内不会再举报。

  45岁生日当天被刑拘

  去年6月,万州区公安局接到举报,称刘江勒索钱财,7月10日,万州警方立案侦查,8月19日,在刘江45岁生日这天,他在成都的家中被万州警方带走,随后被刑拘。

  据查,从2008年6月至2010年8月,刘江等人以打假为名、以非法索取钱财为目的、以举报相威胁的方式,共向河南、山东、四川、江西、安徽、湖北、贵州、云南、江苏、福建等省市的309家各级电视台索取资金共计242万余元,涉案300余起。

  据检方指控,其中2008年6月至2010年8月,刘江等人以打假为名、以非法索取钱财为目的、以举报相威胁的方式,就向山东省的莒南电视台、沂水电视台、临沂电视台等95家电视台索取了资金共110余万元。

  2日上午11点半,庭审结束,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职业打假人集体声援

  从被刑拘至开庭审理,刘江案历时一年有余。其间,各地职业打假人多次集体声援,力图证明刘江无罪。至本次开庭,更有大批职业打假人云集重庆,旁听席上,除了被告人家属,便是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王海一直关注刘江案进展。一审后,王海说,本案从本质上说是“打击报复”行为,是一个单一的个案。“如果刘江被判有罪,即是说司法机关在放任300多家电视台播放虚假广告,而把一个对此进行举报的消费者定罪,这是一个怎样的导向?”

  目前,职业打假已高度商业化,人们对职业打假人的评价也褒贬不一。一种观点认为,从规范市场秩序的角度说,不管是不是知假买假,这些人买到的确实是有问题的商品,消法就应该保护;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消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受欺诈的消费者,知假买假者主观上并没有受到欺诈,本质上是一种营利行为,保护这种利益不符合消法的立法目的。 (据12月4日《京华时报》、《西安晚报》) 河南商报

  刘江“打假索财模式”

  1.收集各电视台广告信息资料

  2.购买电视广告中播出的产品

  3.开具购买单据作为证据

  4.将相关信息资料制成举报函及光碟

  5.再将举报函及光碟寄给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查处

  6.趁主管部门查处时向各电视台索取钱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丹阳新闻网(https://www.dy001.cn) ( 苏ICP备05003163号 )

GMT+8, 2024-12-19 05:26 , Processed in 0.055133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