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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庆爆竹,适时更需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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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4: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本帖最后由 无所住 于 2012-1-11 16:36 编辑

喜庆爆竹,适时更需有度
       最近,单位对面一个小吃店改头换面转行了。在几年时间里,这个一间门面的小店先后开过酸菜鱼、桂林米线、盖浇饭、小馄饨等等形式的几种小吃,但都没能坚持多久,就转手了。如今,几经转手的小吃店摇身一变,转开烟花爆竹专卖店。这一变化令人纳闷不已: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连一天要吃三顿饭的温饱店都难以为继,难道只是看个花、听个响的店反倒能雄起吗?大街小巷不时传来震耳欲聋的爆竹声声作出了响亮的回答,似乎道破天机。
      燃放烟花爆竹表面上很简单,其实内涵很丰富。它是千年来中华民族贺新年、欢乐喜庆的传统,反映的是一个民族的心理期待。燃花是为添几分喜庆,放炮则求去几分“晦气”,祈几分福气。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没有鞭炮的新年,没有烟花的庆典,就如同烧菜没放盐一样寡淡乏味。
      如今,国泰民安、政通人和,适逢盛世。人逢盛世喜事多,人逢喜事精神爽。真如禅师所言,日日是好日。于是,烟花香里说丰年,听取炮声一片:喜结良缘,一通烟花爆竹;乔迁新居,一通烟花爆竹;喜添新丁,一通烟花爆竹;购车代步,一通烟花爆竹;新店开张,一通烟花爆竹;康复返家,一通烟花爆竹;送别故人,也一通烟花爆竹……
      凡事均有个“时”与“度”的问题。春耕夏种,秋收冬藏,顺天应人,则皆大欢喜。人类养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可享健康长寿。如果不合时宜,非要昼伏夜出,逆时而动,且长期以往,那二十岁的人长出六十岁的心脏、养成五十岁的体质也不足为奇。
      烟花爆竹的燃放也同样存在时间、时机、时宜与度的问题。喜庆爆竹,适时更需有度。
      良辰吉日,良辰吉时,你放便放吧,你开心,别人也许会为你高兴祝福。但——深更半夜,冷不丁一通爆响,把人从梦中惊醒,简直要把人心脏病吓出来。还把汽车、摩托车、电瓶车报警器也一起惊醒了。一时间,爆竹与警报齐鸣,烟花共长天一色,壮哉,也令人恨哉!古人讲究天时、地利、人和。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不舍昼夜地燃放,逆时燃放,纵然燃放者独得天时又如何,失去的将是人和,得来的怕是诅咒。
      良辰吉日,良辰吉时,你放便放吧,你开心,别人也许会为你高兴祝福。但——放起鞭炮来,就像架起重机枪狂扫一通,弄得乌烟瘴气,放得路人不敢走、不能走,行路如同闯雷区,只恨忘传避弹衣。要是逢六逢八的好日子,更是鞭炮烟花齐鸣,硝烟弥漫,一些路段简直成了花山炮海,行人苦不堪言。两岸炮声响不住,轻易难过万重山。无度燃放,既污染环境,又影响交通,怨声载道,恐怕别人送来的未必是祝福。
      爆竹声中一岁除。爆竹,“身如束帛气如雷,能使妖魔胆尽催。一声震得人方恐,回头相看已化灰”。一声足以除旧岁,千声万声也枉然。喜庆之人,喜庆之家,喜庆之事,燃放烟花爆竹还是节制为好!将心比心,控制好时间和度,以既自己喜庆又不影响别人生活为上。如果痛快你一个,痛苦一大群,引起公愤,喜中就带忧了。
     再者说,“贼偷一半,火烧精光”。火灾无情。多年来,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映天红,乐极生悲的古训记忆犹新,乐极生悲的惨剧时有发生。2009年2月9日晚,正当全国人民欢度元宵佳节之际,央视新大楼北配楼却成了一片火海。这起由烟花引起的特大火灾持续六小时,造成多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6亿多元。这起责任事故,有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我们丹阳也不乏这样的例子。多年前,东方皮革商城一个老板喜添新车,呼朋唤友齐祝贺。不料,燃放的烟花窜入门面房内,引燃室内物品,造成人员被烧死的惨剧。除此以外,每年,被烟花爆竹伤眼伤手伤心的更是不在少数。为此,出于环境、安全等因素考虑,我国许多城市禁放烟花爆竹。可惜的是,一纸禁令难敌千年民俗。前车之鉴犹在,后继之祸不绝。
     火灾频发,烟花何辜?事故频发,皆因人祸!
     喜庆,难道就得烟花狂来凑?
     喜庆,其实也不是只有放炮一张“独木桥”可走的。
     孟子朝见齐王,问:“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齐王答:“不若与人。” 又问:“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 齐王又答:“不若与众。” 阐述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道理。独自娱乐的快乐,不如和人一起娱乐快乐。与其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独乐,只是听个响、看个亮,还扰民,招来怨恨,还不如捐出一部分钱来,去献点爱心,与别人一起快乐。予人玫瑰,手还有余香。植一棵树,还一片绿,也不失是低碳功德之举,达到众乐境界。
     马上就要过年了,喜庆必将连连。放放烟花爆竹,人之常情,但千万不要无时无度,更不要乐极生悲。
     过年办事,你将准备多少“雷管”“炸药”呢??  
发表于 2012-1-11 15: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读懂了楼主的抓狂与无奈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09: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央视大火
发表于 2012-1-12 09: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又过新年了,爆竹声这一传统依旧会在新年之际响起。是噪音还是喜庆?只是一个度的问题。
去年清扬先生谈到过禁与不禁都是问题。适时适度的燃放烟花爆竹既是文明行为又没有丢失传统。

在农历新年快要来临之际,楼主发出这样的倡导,逢时!此文鉴定为精华。推荐至日报《曲阿论坛》时评文章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09: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谢啦。
     
发表于 2012-1-12 21: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及时雨!烟花适可而止!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10: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火树银花不夜天,烧别人的钱,看别人的花
发表于 2012-1-13 10: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无所住 发表于 2012-1-13 10:04
火树银花不夜天,烧别人的钱,看别人的花

恭喜楼主文章上墙!
发表于 2012-1-15 16: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火灾频发,烟花何辜?事故频发,皆因人祸!{:soso_e179:}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4: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风歌 发表于 2012-1-15 16:54
火灾频发,烟花何辜?事故频发,皆因人祸!

自2006年北京市烟花爆竹“禁改限”以来,同仁医院春节期间共接诊烟花爆竹伤患者1128人。近4年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致残市民中,未成年人占近三成。2011年,同仁医院收治的所有烟花爆竹伤患者中,未成年人共59人次,最小的仅2岁。
2011年春节期间,同仁医院共收治206名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同比上升4%。其中,眼伤患者共178人次,烧伤患者61人次;眼球破裂、有内容物脱出45人次,一人摘除眼球。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4: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山中过客 发表于 2012-1-12 21:21
及时雨!烟花适可而止!

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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