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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民注意了,医生乱用抗菌药将被取消处方权,半年内不得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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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19: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卫生部6日公布《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这是继去年卫生部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抗菌药整治行动后,再次打出的一记重拳。依据《方案》的要求,乱用抗菌药,医生的处方权将被取消。

  卫生部再次重申抗菌药使用品种、数量,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每个月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进行处方、医嘱点评,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

  医疗机构根据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如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取消该名医生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半年内不得恢复。

     
发表于 2012-3-12 19: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了解了!{:soso_e181:}
发表于 2012-3-12 22: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宁夏
加油啊!!!!顶哦!!!!!  
发表于 2012-3-13 04: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尼西亚
勤奋真能造就财富吗?  
发表于 2012-3-14 06: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没人理我。。。。  
发表于 2012-3-14 08: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
@,@..是什么意思呀?  
发表于 2012-3-14 14: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好帖子,要顶!
发表于 2012-3-14 21: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宁夏
好帖,有才  
发表于 2012-3-14 22: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偶真幸运哦...  
发表于 2012-3-15 05: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驻马店
{:1_506:}  
发表于 2012-3-15 05: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澳门
本来我决定不会在社区回任何帖子了,但是看了你的帖子,我告诉自己这个帖子是一定要回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有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帖
发表于 2012-3-15 10: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不错不错.,..我喜欢  
     
发表于 2012-3-15 20:5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那医生都要下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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