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阿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04|回复: 1

气象局回应风能太阳能归国有称各省可借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20 10: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APNIC
 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日前做客一家电视台节目,回应“对黑龙江将风能太阳能收回国有这一问题怎么看”时表示,各省可根据本省的实际需要相互借鉴。

  回应风能国有

  “你说空气要收费吗?不可能的”

  记者:前不久,黑龙江出台了规定,风能、太阳能是归国家所有,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对此您怎么看?

  郑国光:你说空气要收费吗?不可能的。实际上它的含义是,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减少一些重复建设,让资源得到共享。

  (黑龙江的法规)是说,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和气候资源统一管理是两回事。在实践当中让大家看,是不是说气候资源就是要收费,其实没有。

  会否全国推广

  各省根据需要可相互借鉴

  记者:未来黑龙江的这个法律,会不会在全国铺开呢?

  郑国光:因为每个省,人民代表大会都有自己立法的权力,这就要看各个省实际的需要,对不对?也可以相互借鉴,但是要根据自己本省的实际需要。

  记者:气象部门是持着正面态度的?

  郑国光:因为这个立法,和国家的法律没有冲突,我个人持支持态度。

  相关新闻

  黑龙江立法称风能太阳能国有

  网友调侃:吹风、晒太阳也侵犯国有资产?

  今年6月份,黑龙江省颁布该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

  消息一出,引起网络论战。业界人士担心,该法规的出台,是否意味着一些地区要收紧新能源开发审批;也有网友调侃,今后是否吹风、晒太阳也侵犯国有资产呢?
     
发表于 2012-8-21 20: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咸宁
{:soso_e16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丹阳新闻网(https://www.dy001.cn) ( 苏ICP备05003163号 )

GMT+8, 2024-12-18 17:58 , Processed in 1.598217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