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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教育局:工会费为什么不从工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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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2 08: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我们的工会费为什么到年底上缴,工会费为什么不从工资扣?我们认为这样不好。我们是派遣、合同老师。
发表于 2010-6-14 10: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网友 冰之睿智 您好:
看到您的提问,我们对有关学校作了调查,向工会和财务部门的有关人员作了咨询,现答复如下:
1.缴纳工会费的依据: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修正)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二是《中国工会章程》(2003年9月26日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第四条之第六款“会员履行下列义务”明确规定“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工会会员费不仅是工会经费的来源之一,如果您是工会会员,那“按月交纳会费”是您应尽的义务。
2.缴纳工会费的办法:工具《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工会费从每月的工资里扣,但各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半年扣一次或在年底统一扣。据了解,目前的情况是,对于丹阳市在编在职教职工的会员,是从每月财政统一发放的工资中扣工会会员费,然后划至学校工会专户核算,这样做,是为了方便广大教职工和学校。对于派遣教师,因为他们的工资是由市人事局“人才市场”发放的,再加上每个学校派遣教师人数较少,每次计扣的工会经费金额较小,只有几元钱,还不够银行汇款的手续费,所以工会经费没有从工资中扣,而是年底上缴。

丹阳市教育局
20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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