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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味道江湖 于 2011-4-25 14:00 编辑
4月25日,【丹阳日报】消息称:日前,就读于前艾中心小学四年级的12岁小女孩小明(化名)在放学出校门后被尾随其后的一辆超速行驶的摩托车撞飞,肇事者却在第一时间逃离现场,幸好,迎面而来的一名目击者驾车主动奋力追击,最终将他抓住并交警方处理。
一边是肇事逃逸,一边是见义勇为,奋勇拦截。肇事者逃逸,道德缺失;见义勇为者奋勇拦截,社会责任感强。道德与责任从我们这样的大多数老百姓看来,是同义词。而在这场本该不应该发生追逐战中,道德缺失和社会责任成为了反义词。当道德缺失与社会责任感展开了较量,后者赢得了胜利,最终将肇事者绳之以法。
肇事逃逸与见义勇为这两种行为是屡见不鲜了,对于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我们不仅要套用赵本山小品中的一句话:“同样都是人,差距怎么就这么大捏?”
究其原因是肇事者逃逸的机会成本不高。只要没有出人命,就算被抓到,也是该赔多少就赔多少。抓不到,就是“幸运”,逃过一“劫”,万事OK。在这样的机会成本条件下,激发了肇事者的道德缺失。如果我们提高肇事者的机会成本,无论情节是否严重,抓到之后由检察院以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这条罪名需要清扬帮助确认)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还有那么多胆大的肇事逃逸者吗?
其次,我们需要从制度上提高见义勇为者的社会回报,正向激励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让这种社会责任感的行为得到更多的回报。而目前的制度,恐怕见义勇为的成本也只有见义勇为者自己承担,刘小华追逐肇事者的油费也只能自掏腰包了。依旧套用赵本山小品里的一句话:“谁把车票的费用给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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