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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
5月19日,市教育局召开2011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部署今年全市招生工作。
根据2011年幼儿园、小学和初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市教育局全面负责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城区市属、局属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各镇(区)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在镇(区)政府(管委会)领导下由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初中负责实施。
(一)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幼儿园招收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其年龄为,大班五周岁(2005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中班四周岁(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小班三周岁(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幼托班招收两周岁(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单独编班;亲子班招收0~3岁婴幼儿。托儿所(班)的招收年龄为,托大班35个月~30个月(2008年9月1日~2009年2月28日出生)。
2.招生目标:学前三年入园率99%;0~3岁婴幼儿家长受教育指导率85%;亲子活动率60%。
3.报名及招生时间:凡为我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0日~18日,持户口簿、房产证、计划生育证明、预防接种卡、新生入园体检表等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合法固定住所地址)附近的幼儿园登记,6月20日~28日审核和公布新生名单,7月1日~7月5日办理入园手续。各幼儿园要根据学龄前幼儿心理和生理特征,做好新生入园的准备工作,确保幼儿顺利入园生活。
(二)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我市正式户口的儿童(除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外)可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2.招生原则: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
3.报名及招生时间:全市各小学于2010年5月20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由家长携儿童于6月10日~18日持户口簿、房产证、计划生育证明、预防接种卡和《幼儿素质报告书》,到施教区小学登记。各校于6月20日~28日审核并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7月1日~5日小学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办理暂缓入学手续,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三)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年龄在16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经小学毕业考核,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原则: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
3.报名及招生时间:各镇(区)中学在6月28日发出新生报名通知,7月1日~5日组织施教区范围内初一新生的报名登记,7月6日~8日审核并公布新生名单,发给入学通知书。城区初中招生,于5月20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由各学校在7月4日~5日按预录方案组织新生登记,7月6日~8日审核并公布新生名单,发给入学通知书。7月10日全市初中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四)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全市适龄聋童和智障残疾儿童的招生工作。凡年满6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我市正式户口的残疾儿童均可入学(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除外;因身体原因延迟入学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做好施教区残疾儿童调查摸底工作,为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做好入学服务和随班就读工作。适龄盲童可由其家长或委托教育行政部门与苏州、南京盲校联系入学相关事宜。各类学校应在2011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送入学通知书。
2011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在镇江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下,我市组织招生报名、建档、体检、考试、阅卷和录取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普通高中招收102个班,5080名新生。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含高级技工班)招生计划分别为江苏省丹阳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2520名,丹阳市技工学校招收新生640名。
普通公办高中不得跨市招生,所有招生学校必须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普通高中跨市招收学生的必须按苏教规〔2010〕2号文件精神执行。
中考报名时间5月23日~5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7日~6月20日。(二)考试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考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3科各120分;物理、化学各100分,思想品德20分、历史45分,地理、生物各10分,体育35分,升学考试满分总分为680分。(三)阅卷采用网上阅卷方式,阅卷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优录对象为:
1.革命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及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华侨子女,港澳台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投档。(少数民族成份的确认,由考生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不能提供以上证件,则须持镇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镇江市公安局的身份证明)。
4.加分对象只可按最高条件加分,不重复加分。加分对象需填报《丹阳市中考考生加分呈批表》,并附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于5 月28ribao教育局基教科(1)。所有优录对象必须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5.体育、艺术特长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中考文化成绩达到该校统招录取分数60%的考生,可享受体艺特长生的招生待遇: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镇江市级以上(含市级,下同)体育竞赛中,田径比赛获个人项目前2名、其他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第一名,球类项目的冠军队主力队员(经测试确属运动水平较高者);参加镇江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文艺会演获个人项目一等奖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丹阳市高中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登记表》,填报后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无误,于5 月28日前送报考学校,由招生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认定,招生学校于6月15日前将体艺特长生名单报教育局基教科批准,择优破格录取。特长生指标一般控制在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的2%左右。
今年将继续扩大热点高中招生自主权。根据《2011年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方案》文件精神,省丹中面向我市按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10%的比例,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的优秀生。
依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华南实验学校、实验学校已回归公办学校,今年秋季学期起按划定的施教区进行招生。由于给回归学校划定施教区,部分其他学校施教区随之有所调整。为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实验小学南门校区今年暑期与实验小学本部合并,现有教师和在籍学生全部并入实验小学,南门校区施教区分划给临近三所学校。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云阳第二中心小学增挂华南实验学校校区牌子,其独立建制不变。为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大泊中学、中心小学今年暑期与实验学校整建制合并,原大泊中学、中心小学施教区作为实验学校施教区。同时,为方便学生入学,调整部分学校施教范围。关于调整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施教范围的通知已由云阳镇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到各相应小学、初中、行政村、社区居委会。
城区和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施教区主要变化为:
(一)华南实验学校新划施教范围。
小学部为:丹金路、分洪道、香草河、老312国道、122省道围合区域和澳都花城片区云阳镇居民;初中部为:香草河、分洪道至东方红桥、丹金路至丝绸路以南区域的云阳镇居民。
(二)实小南门校区和南门幼儿园进行教育资源调整。
将实验小学南门校区与实验小学本部合并,现有教师和在籍学生全部并入实验小学;南门幼儿园迁址南门校区扩建,南门幼儿园原址作为预留幼儿园新布点。
(三)云阳二小与华南实验学校实施集团化办学。云阳第二中心小学增挂华南实验学校校区牌子(其独立建制不变),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实验学校新划施教范围。将大泊中小学整建制与实验学校合并,扩大优质教育的覆盖面。
(五)云阳学校微调小学部施教区。将云阳学校小学部与三中施教区重叠部分的凤凰新村、不夜城片区调整为实验小学施教区,有利于中小学施教区衔接和初中协调发展;为满足云阳学校校门口的温州城片区居民就近入学的要求,将该片区由新北门校区施教区调整为云阳学校小学施教区。
(六)第三中学补充施教范围,将“水关路以西、新民西路以南、大南门街以东、西环路以北区域”的第九中学施教区和“人民广场、体育场片区”的云阳学校施教区,就近切块划入三中施教区。
学校施教区调整,涉及市民切身利益,必须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确保学校回归平稳过渡,提高人民群众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1.施教区生源审核条件。以孩子和父母户口在主城区、在施教区有私有住房并实际居住为条件,学校负责多房户、祖辈房及实际居住的审核;
2.调整的政策口径。学校施教区从今年暑期入学新生开始施行,既往年级按原施教区就读,学校不接受回读生,既往年级城区生源在非施教区学校就读实行校际互认;
3.特殊情况的处理。学校根据实际妥善处理好老生的相关问题,处理好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就读问题,安置好情况特殊片区学生和外来外来务工子女的就读。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按施教区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在确保施教区生源入学的基础上,从严控制班额,逐步达到小学每班40人、初中每班45人的省定标准,倡导和逐步推开30人左右的小班化教学。如有以选拔测试或其他违规行为扰乱招生秩序的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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