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阿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129|回复: 50

部分祛斑霜 汞超标6万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15 20: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本帖最后由 典藏丹阳 于 2012-5-15 21:10 编辑

1.JPG 化妆品本该起到美容养颜的作用,而近年来,化妆品重金属超标的新闻屡见不鲜,被点名的甚至不乏国际大牌。13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一些美白祛斑的化妆品汞含量超标6万倍,导致使用者汞中毒,甚至患上肾病综合症。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去年10月,身体一直健康的山西王女士突然觉得眼睛和脸部出现浮肿,不久,浮肿蔓延全身。经医院检测,王女士患上了肾病综合症。到北京就医后,检查发现,王女士血液中汞含量达到36纳克/毫升,尿液中汞含量超过54纳克/毫升,都超出正常标准的十几倍,因此确认王女士的肾病综合症是由汞中毒导致的。

医生锁定元凶化妆品

汞,俗称水银,是一种液体金属,汞及其化合物可通过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等不同途径侵入人体,过量侵入可诱发汞中毒。进一步分析了王女士的生活习惯后,医生将怀疑的重点锁定在了她使用的美白化妆品上。

就在王女士被确诊肾病综合症之前的三个月时间里,她在当地一家化妆品商店购买了「韦医生大清药王」和「韦医生古韵」两套美白套装化妆品。事后,王女士将这两套化妆品送检。经山西省产质量量监督检验所检测,标称为「古韵强力祛印消斑霜」的产品,汞含量为39,453毫克/千克,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化妆品中汞含量不得超过1毫克/千克,这款产品的汞含量超标近4万倍;另外一款标称为「蓉贵妃美白祛斑晚霜」的产品,汞含量为64,117毫克/千克,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6万多倍。

无独有偶,北京的孙女士在使用美白化妆品后,也出现汞中毒的症状。此前,她在北京一家名叫雅滋曼的美容院购买了美白化妆品。检测发现这种化妆品的汞含量达到66,928毫克/千克,超过了国家标准规定的6万多倍。

据了解,使用汞超标的美白化妆品,已成为导致汞中毒的重要原因。医学专家指出,汞中毒除了会对人体的肾脏造成伤害,从而导致肾病综合症等疾病之外,还可能对神经系统造成严重的伤害。如果女性在孕产过程中出现汞中毒,可对胎儿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

网店化妆品质量堪忧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京城部分美白化妆品市场,发现不少女性消费者对美白化妆品情有独钟。但大多数女性都表示,挑选化妆品时,不会注意标签上的成分。

记者发现,超市里销售的美白化妆品大多是耳熟能详的品牌,且能开具发票。而网店里和城乡结合部的美容用品小店里,美白化妆品五花八门,多达数百种,牌子几乎都没有听说过,它们的质量令人存疑。


发表于 2012-5-15 20: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
{:1_512:}  
发表于 2012-5-15 21: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soso__11396441576825913215_1:}  
发表于 2012-5-15 21: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
{:soso__11993763108002953784_4:}  
发表于 2012-5-15 21: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
{:4_344:}
发表于 2012-5-15 21: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泰国
{:1_253:}
发表于 2012-5-15 22: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1_504:}  
发表于 2012-5-15 22: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抚顺
{:1_498:}  
发表于 2012-5-15 22: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越南
{:1_476:}
发表于 2012-5-15 22: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5_271:}  
发表于 2012-5-15 23: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
无语……  
发表于 2012-5-15 23: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
{:soso__10568993024570925148_2:}  
发表于 2012-5-15 23: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孟加拉
{:5_124:}  
发表于 2012-5-16 00: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西兰
{:4_327:}  
发表于 2012-5-16 00: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soso__6155689814156310072_3:}  
发表于 2012-5-16 00: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台湾
{:1_504:}  
发表于 2012-5-16 00: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西兰
{:1_443:}  
发表于 2012-5-16 00: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soso__16661853995355424771_1:}  
发表于 2012-5-16 01: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soso__4516385483173597849_4:}  
发表于 2012-5-16 02: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台湾
{:1_504:}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丹阳新闻网(https://www.dy001.cn) ( 苏ICP备05003163号 )

GMT+8, 2025-1-6 01:01 , Processed in 0.096028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