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fgg 于 2014-1-7 14:50 编辑
四、坚持发展普惠于民,社会民生得到新改善 群众收入稳步增长,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新增城镇就业1.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31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5%以内。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新增私营企业1650户、个体工商户4500个、注册资本106亿元。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30元,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17000元,增长12%。完成“扶村帮户”活动第一阶段任务。各类保险持续扩面,及时发放尊老金、困难家庭物价上涨动态补贴,积极推行被征地农民保障新政策。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322套,建成786套。成立市慈善总会,全年募集善款6200万元,发放慈善救助资金近千万元。 公共服务不断强化,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完成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省级创建年度任务,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市验收,校舍安全工程完成21万平方米,职教园二期、正则小学迁建有序推进。开通校车线路134条,有力保障了6000多名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安全。开通与上海、南京两地的新农合异地实时结算平台,极大方便了群众异地就诊。积极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被确定为省大病保险试点市。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启动,门诊药品费人均减少13.9元,住院药品费人均减少396.7元。大力开展文化广场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深入推进,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发展,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市。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建设,被评为全国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市。启动“智慧城市”建设,被住建部列入国家试点城市。此外,人武、物价、外事、侨务、对台事务、妇女儿童、人口计生、科普、史志、通信、档案、气象、残疾人事业、民族宗教、安全生产、机关事务管理等各项工作也都迈上了新的台阶。 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平安、法治建设深入推进,连续十次荣获省“平安县(市、区)”称号,被评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完善“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服务管理模式,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达87.5%、88.3%。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议投诉7万多件,办结率98.5%,满意率98.6%。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通过省级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