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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时代 草根的权益谁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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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1: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刑不上大夫 法不及草根
Q5无故失踪反遭勒索  派出所推脱搪塞不予立案
法制时代 草根的权益谁来保护

受害人:孙建军13806108879
        孙  野(车主)15952826248
骗车人:陈  柳18252966880 / 18906108832
(事后了解此人几次吸毒被抓,打架被判过刑)
押车人:汤国东(又名:汤少华)13921011333 / 15895029933

我叫孙建军,是江苏省丹阳市新桥镇的一位高位截瘫病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因我儿即将成亲,为了下一代生活的更好,我将多年的积蓄拿出,并向亲戚朋友借款,于2013年11月14日为我儿孙野买了一辆奥迪Q5车,总价51万元。我儿孙野2014年9月20日晚8时半左右,应朋友相邀驾奥迪Q5(苏L10M22)与朋友陈将来、王斌在丹阳丹金路KTV唱歌,我儿孙野旧友陈柳打电话找到孙野要车接朋友,因两年未曾交往,孙野并不愿意,但熬不过陈柳的缠绕,车钥匙还是被他拿走。一小时过后车子还没送来,孙野打电话给陈柳,他说一会就还车。可是当晚未还,直至第二天上午也没还车,期间多次电话催促也未果。
第二天9月21日11:30(星期天)孙野去南环路派出所报案,徐警官称须上班后再受理。
9月22日,孙野在陈柳后巷家等了一天一夜,仍没有见到他。
9月23日,孙野向陈柳再次催要汽车,陈柳告知孙野汽车已给常州新北区孟河镇汤国东(后我们打电话联系汤国东,汤称是陈柳将车卖给他,他已付给陈柳现金30万元,我们要车须拿30万去。汤本人在常州小河经营二手汽车回收,汤还称陈柳共计拿了58万元,还有陈柳本人两辆汽车和三块手表抵押于他处)。
9月23日14:30,孙野再次向南环路派出所徐警官反映情况,并当面和收车人汤国东通话,汤国东称陈柳会重新拿辆“卡宴”车去换回孙野的车。徐警官让孙野不要着急,但仍没有立案受理。孙野和陈柳、汤国东无任何债务关系,多次索要无果,于是打110报警求助,接着去信访部反映情况,并做了材料,信访部称会和南环路派出所了解情况后回复。
9月24日上午,孙野又去了南环路派出所,夏警官了解情况并做了笔录,但仍没立案。
9月26日,南环路派出所孔副所长听取了情况反映,他要求我们能找到陈柳一起向派出所说明案情经过,才能立案。
9月26日18:20左右,收车人汤国东电话告诉孙野,陈柳在天波城41栋二单元204室,并告诉孙野他们身上带有刀具要小心,于是孙野和舅妈朱小伟打110报警后,大泊派出所出警,陈柳听见警迪声后在室内关灯并拉上窗帘锁门静待。 “117101”薛警官一会到了,他得知在南环路派出所报的案,于是敲门两次不开就撤走,声称他们会通知南环路派出所尽快出警,孙野他们苦苦哀求能留下一两名警察,待南环路派出所人员到了再走,但没被接受。其后两小时多,孙野继续报警十几次未见派出所人员到场。晚上八点左右陈柳打电话叫来四人接应,见屋下无警察,就开门逃跑,孙野他们拉住陈柳要自己的汽车,但陈柳挥舞刀具,从天波城41栋拖拉至小区大门外,被同行人开白色无牌奥迪轿车疯狂逃脱,孙野和朱小伟抓住了其中一男。陈柳逃脱后,大泊派出所正好到小区门口,随后警察带该男到派出所登记后就放了人。事后孙野和朱小伟去问派出所,陈柳为何如此嚣张逃脱并表示对多次报警派出所未到不满,大泊派出所冷副所长称:“之所以没有抓到陈柳,是因为我们联系了南环路派出所几次,只是南环路派出所没有出警,我们也不能随便抓人,不满可以找律师起诉”。身为中国公安民警和派出所副所长,就不明白:1.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该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控告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2.丹阳市公安局“局长信箱为您服务”一栏:“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受到或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10 ”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
9月30日,孙野再次去南环路派出所询问情况,答复是派出所已经和汤国东联系,但他很嚣张,不予配合。仍未立案。
10月4日,我们一家到后巷扬子江宾馆(陈柳亲生母亲经营)找到陈柳母亲,请求她找到陈柳或还上陈柳卖车款30万元。但她表示与儿子陈柳没有联系,无法找到陈柳,不予还款,并向110报警,声称我们去闹事,后巷派出所出警,大概了解了情况,也未作任何笔录,就打发我们走了。
请问丹阳市公安局:
1.        陈柳以借车用下为名,后将车私自出卖,此行为是否构成诈骗?(车主孙野与陈柳无一分钱经济纠纷);
2.        经营二手车回收的汤国东在明知道非陈柳本人车的情况下,将车低价回收,应属什么行为?这属于善意第三人吗?
3.        报案后,相关派出所为何不受理、更不立案?
4.        在我们好不容易找到陈柳暂住屋后,打110报警近20次,为何大泊派出所、南环路派出所相互扯皮、推脱,致使陈柳持刀逃脱,就算老百姓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可不提供帮助吗?
5.        即使该案不属大泊派出所管辖,出警民警是否可一走了之?不需要与南环路派出所交接吗?

在此受害人全家恳请主管部门能秉持正义,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督促公安及有关部门迅速立案,积极作为,抓住犯罪嫌疑人,尽早把被骗车辆还给主人。


求助人:孙建军全家
     
发表于 2014-10-13 09: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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