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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区、开发区交通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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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15: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缓解城区、开发区交通拥堵,规范停车秩序,使车辆有序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5年2月5日起,新港路-磷肥厂—钢铁厂—眼镜市场、新港路—双庙路—车站路-眼镜市场临时便道封闭,往眼镜市场方向的车辆由中山路出入。
    二、人民大桥东侧引桥—铁路涵洞绿化岛西侧实行中央隔离,7:00~8:30、17:00~18:30高峰时段禁止车辆左转弯、掉头,过往车辆可沿人民大桥两侧辅路绕行,辅路内禁止车辆停放。
    三、人民大桥西侧南辅路由西—东(即老汽车站路口—开关厂小区路口)、人民大桥西侧北辅路由东—西(即大桥新村1小区路口—老汽车站路口)实行单行,过往车辆可沿运河路绕行。两侧辅路取消原有的临时停车泊位,禁止车辆停放。
    四、运河路团结桥—人民大桥南6:00~22:00禁止停放机动车及装卸货物,非机动车请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运河路人民大桥南—阜阳桥全天禁止停放机动车。
    五、太阳城路由北—南(即工商局路口-团结桥西侧路口)6:00~22:00实行单行,由南—北车辆可沿运河路绕行,太阳城路禁止停放机动车;云阳大桥两侧辅路取消原有的临时停车泊位,禁止停放机动车。
    六、取消北二环铁路涵洞7:00~8:30、17:00~18:30禁止货车通行规定。
    七、开发区曲苑小区方向往迎宾路方向的车辆禁止直行和左转弯。
    八、请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自觉遵守上述交通管理措施,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减速慢行,有序通行。违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发表于 2015-1-30 16: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但愿能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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