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有成竹 大胆迎战 (十余年民告官,有看点)
继2月8日 驳斥镇江市府对教师信访事项的“终结意见”之二
镇江市府去年11月17日对我们等人信访事项作出的“终结意见”不服,我们于12月15日、19日二次向该市信访局复核科发信要求听证。孙科电话中说:两次信都收到,已经复核,不再过问。这话不对,是不尽职的表现,应该立即将二信转交人社局,同时也可直接向人社局提,双管齐下促听证。元月17日,我们又向镇江市人社局长提出要求听证,均无回音。无奈,只能到时上告法院。
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与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国务院第三十五条含义深刻:(1)再上访第三级政府的终结可能也不令信访人满意,决定不再受理,避免无限上访;(2)要以更高要求复核政府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复核终结意见。镇江市府复核人目无法纪,钻了“不再受理”的空子,竟然作出庇护下级的无中生有的错误决定,自以为反正不服上访也没人再理会。上访人会自动宁人息诉的。我们横下一条心,盯住不放!我想“不再受理”不是扼杀,而是可上告法院,促使问题更快解决。新诉讼法法官可独立审判,终身负责制。不受领导说情干扰,不准政府官员干涉,谁干涉,问责谁。现在“民告官”比三年前更规范,出了差错,都得终身追责!我们对此胸有成竹、大胆应战。对30年工龄以上的退休教师,还说“你们没有科员的任命”,我们不信,纯属无中生有。职权人竟然发出虚假信息,当心你的乌纱!由谁来任命?自己任命自己?责任是谁的?
不要以权压人,以权代法,要以政策依据为准。我们曾上访过镇江市人事局,早在2006年至2008年就和凌处长交涉过,知其一贯支持丹阳市人事局的错误做法,上下级不是工作上的配合指导,而是上下级互相勾结干坏事,欺压百姓,致使退休教师经济损失惨重!至所以“民告官”十余年不决,凌处长“功”不可没!这些干部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其次恐怕这块地风水不好,周边县市都有补贴加,就是丹阳没有加,再则丹阳城乡公交贵而黑,种种不宜人居 , 镇江该撤并,丹阳并常州,这是百姓梦寐已久的事。
退休教师代表:陈新如13376042011
黄南生、虞如兰、储正芳、诸彦2015/03/05
附诗一首:
上网要健康安全,谁干扰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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