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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报送年报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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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4 11: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市场主体报送年报月底截止
本报讯 (记者 旦平 通讯员 徐丹惠)7月1日零时,未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上填报2017年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昨日,记者从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6月5日,我市仍有6767家企业未进行年报申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在每年下半年,根据省工商局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按照一定比例随机对部分企业的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即时公示信息、有无相关违法行为等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因未按时年报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被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移出。
从下月起,我市就会有一批企业因未及时年报而被列入“黑名单”。“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失信企业不仅创业之路将遇阻,在互联网信息服务、融资授信、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获得相关荣誉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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