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改革开放40年来,江苏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设扎实推进,民生福祉持续增进。1987年,江苏摆脱贫困进入温饱阶段;1997年,全省告别贫困县;到上世纪末,全省以县为单位达到总体小康水平。进入新世纪,江苏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逐步加快。省十三次党代会提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2018年,全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实现程度达到97.6%,居民生活显著改善。 老百姓的生活改善最直接的体现在收入增加。2018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8096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比1951年增长472.9倍,年均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1元,比1954年增长292.8倍,年均增长9.3%。 收入增加了,老百姓住得更宽敞了。2018年,江苏城镇居民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6.9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41.2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1978年仅有9.7平方米,2018年增加到56.4平方米。 同时,江苏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大幅下降,2018年,比1998年分别下降19个和21.6个百分点,食品方面支出占比越来越少,如今电脑、汽车等耐用消费品已基本普及,新型高档用品渐成新宠。 就业是民生之本。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通过介绍就业、转业训练、以工代赈、组织生产自救等措施,帮助失业人员就业。改革开放后,江苏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2018年,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仅为2.97%,持续保持低位运行,全省就业人数由1952年的1740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4750.9万人,累计新增就业人数3011万人。与此同时,社会保障不断提质扩面,民生底线被牢牢兜住。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刘堃 编辑/刘瑷辉)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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