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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公交拒载老人 最高罚款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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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09: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http://www.tianshannet.com 天山网   2010年09月16日 08:56:33        天山网讯(记者逯风暴 秦鹏报道)9月15日,首府乌鲁木齐公交行业举行“树尊老敬老之风 促行业文明建设”活动,记者从现场获悉,拒绝持优待证或免费乘车卡的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车的,乌鲁木齐市统管办将责令公交企业整改,公交车驾驶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昨日(9月15日)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九个“老人节”,首府乌鲁木齐公交行业在市区18个点同时举行敬老宣传活动,并向公交司机和市民发放敬老宣传单。

    据统计,目前首府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33.22万人,每天乘坐公交车出行的老年人有50多万人次。老年人乘公交车出行时,时常发生个别公交车驾驶员拒载的行为。

    今年68岁的张美玲老人说,“前几天我在七一酱园附近乘坐公交车时,司机见我走过来,发动车子就跑了。要是司机都能很好地为老年人服务,我们出行就会更方便。”

    据乌鲁木齐市统管办书记陈拉利介绍,除拒载要重罚外,公交车司机要求“持证”免费乘车老年人购买车票、收取半票、刁难、辱骂免费乘车老人的,按《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责令整改,并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由乌鲁木齐市客运管理机构在其服务资格证上予以违规记载,一年内被记载违规三次的,吊销该驾驶员服务资格证。

    乌鲁木齐市公交集团安运部部长杨健介绍,公交集团所属每辆公交车均在显著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的标识,并要求驾驶员做好敬老工作,如发生拒载老年人行为,公司内部还将对驾驶员扣3分,罚款90元。

    首府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公交车的上客门和车窗玻璃明显处要张贴统一标准的维、汉双语“老年人优先”提示标识;在车厢前部和后部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位置,设置“老幼病残孕专座”或“老年人专座”,并在座位旁明显位置张贴醒目的“老幼病残孕专座”标识;公交司机遇有老年人乘车时,应及时提醒乘客先让老人上车和为其让座,老年人上车后,要做到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老人下车时,一定要确认老人下车站稳并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后再起步,以防老人摔倒等意外情况的发生;老人上车后,遇有汽车颠簸或转弯时,要及时提醒注意安全。

    老人乘坐公交车遇到拒载等违规行为时,可以拨打乌鲁木齐市客运统管办电话0991-3879999或向12319城市服务管理热线投诉,也可按车内张贴的企业投诉电话向公交企业直接投诉。

    其实,本报曾不止一次报道过老人乘公交车遭到拒载的情况,如果您今后再次遇到公交司机的违规行为,可拨打本报热线:5858110进行反映。本报将对公交行业的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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