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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15: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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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来源:荆楚网 2011年02月15日14:36 □记者 周柏伊
晚报讯 他与他原本是同事,在一次工作中,忙得焦头烂额的他看不惯他的闲聊,一时冲动挥刀相向,最终酿成悲剧。昨天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受害者小王的父母向行凶者小向提出共计107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15岁的小王当年虚报年龄应聘到徐家汇美罗城里的一茶一坐餐厅工作,和20岁的小向是搭班同事,平常互相配合。两人的关系虽谈不上十分亲密,却也相处和睦。
去年10月17日晚7时许,餐厅内的客人很多,身为厨房工作人员的小向忙得团团转,他真希望自己分身有术。就在此时,他发现跟自己搭班的小王竟然在一旁与别人聊天。小向急死了,随口骂了一句,要小王赶紧帮忙。不料小王听到后并没有起身,反而跟他展开了对骂。
两人越吵越厉害,小向拿起一个金属碗砸向小王,小王躲过之后,也抬起脚踢向小向。当时厨房内有几十名员工,因为生意忙,大家只当两人是寻常吵闹,没有多在意。随着争吵升级,小向越来越气愤,随手拿起一把切水果的尖刀刺向小王的左胸。
争吵一下子停止了,小王的胸口顿时血流如注。同事们此时才发现事态严重,立即将小王送往医院救治,无奈他终因失血过多死亡。
事发后,小向在厨房内呆立了几分钟后,赶紧回宿舍换了身干净衣服,然后赶往车站想逃离上海。不过,当他刚赶到长途车站,就被早已守候在此的警察抓获。
昨天下午庭审时,小向脸色发白,声音颤抖。对于犯罪事实和检方的指控,小向均表示无异议。小王的父母提出了共计107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对此小向表示愿意赔偿,但称自己能力有限,没有存款,也没有房产。
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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