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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央视曝光“上海华联超市等销售染色馒头”后,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生产监督所、宝山区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问题产品生产企业——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开展调查。初步调查显示,该企业馒头年产值120万元,销往沪上10多家超市。经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属实,但企业负责人不承认将超市退回的过期馒头回收利用。
染色馒头年产值120万元
据悉,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注册于松江天马开发区,其分公司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位于宝山区南大路380号,主要生产玉米馒头等蒸煮类糕点和酒酿,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据初步调查,该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有从业人员8人,建筑面积650平方米,年产值180万元,其中馒头年产值120万元。
目前已掌握企业涉案产品销往本市迪亚天天、联华、华联、乐天玛特、惠侬、乐家购物中心松江店、雨润发购物中心、吉买盛、物美、如海等超市。
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情况属实
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该企业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情况属实。现场查见其将4月11日生产的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香米馒头标注为4月12日生产。
此外,该企业确实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现场查见有柠檬黄、山梨酸钾、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剂。企业负责人承认柠檬黄用在玉米馒头中着色,山梨酸钾用在馒头中防止馒头发霉,甜蜜素用在馒头中代替蔗糖,降低成本。执法人员现场抽取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香米馒头共13批次送检。不过目前已检测的3批次产品中未检出柠檬黄和山梨酸,检出甜蜜素含量分别为0.27g/kg、0.017g/kg、0.026g/kg。按照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规定,该企业生产的馒头产品属于蒸煮类糕点,目前在3批次产品中检出的甜蜜素含量均低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糕点类产品允许的最大使用量0.65g/kg。
检查中还发现企业现场存有标称生产日期为3月27日至4月8日的馒头成品,企业负责人承承认将未出厂的馒头成品重新用于原料再生产,但不承认将超市退回的过期馒头回收利用,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责令企业召回涉案产品
上海市质监局已在公安部门配合下对企业负责人采取控制措施,并紧急查封扣押了有关涉案的食品添加剂、成品、生产记录、销售台账等证据。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召回涉案产品,清查企业的销售情况和涉案产品流向。
质监部门还将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查实违法行为后依法严肃查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发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组织对全市同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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