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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案后外出打工,属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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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08: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投案后外出打工,属自首?
    盗窃后电话投案,在警方不知晓的情况下外出打工,他的投案还属不属于自首?昨天,记者获悉,河南籍男子董某和辩护人提出系自首的意见被丹阳法院采纳。2008年6月,董某窃得尿素40袋。事情暴露后仓惶逃跑。2009年11月,董某遭遇车祸瘫痪在床。得知被上网通缉,便电话投案。民警关照其先疗伤,在家听候处理。董某伤好后,与妻子外出打工。2010年11月,被警方抓获。
     
发表于 2011-4-20 08: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瘫痪还能治好的啊,我估计这个董某是诈和
发表于 2011-4-20 09: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最后的抓获2个字已经给出答案了啊。
     
发表于 2011-4-20 09: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是的,要自动投案和自首
发表于 2011-4-20 09: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盗窃尿素40袋。这家伙有膀子力气啊。{:4_387:}
     
发表于 2011-4-20 19: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投案后的一举一动都要向警方汇报的吧……
发表于 2011-4-20 21: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既然都“抓获”了,明显不当他自首了么。
发表于 2011-4-20 21: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唉……错一步,步步错。
发表于 2011-4-20 23: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投了案就当没事了?铁定要被抓的!
发表于 2011-4-20 23: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mqt:}
发表于 2011-4-21 13: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1_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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