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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拣不中听的说:有点搞笑的“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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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12: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本帖最后由 6687 于 2011-4-21 12:51 编辑

有点搞笑的“作者声明”{:1_162:}

  不经意间,发现一些原创写手的签名栏多出了一个“作者声明”——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人。我同意“丹阳新闻网”曲阿论坛原创文学版块发表此作品,同意“丹阳新闻网”向《丹阳日报》推荐此作品。未经“丹阳新闻网”或作者本人同意,其他媒体、网站、论坛一律不得转载,违者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及连带责任。
  鄙人应该肯定新闻网此举的初衷与努力,但鄙人又喜欢话捡不中听的说,看了这个声明,几点观感如下,不知道对不对,欢迎理性讨论者的精彩点评,也可以继续补充观感。希望口水多者不要炮轰,媚主者更请远离。
  1、这是格式条款,作者事先并没有多少预期或心理准备,看来是“被声明”。
  2、有“卖身契”的嫌疑。
  3、网站、论坛也是媒体性质,“其他媒体、网站、论坛”的说法不准确。
  4、连带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属于“法律后果”的一部分,“全部法律后果及连带责任”是将“连带责任”与“全部法律后果”并列,不伦不类。
  5、不知道丹阳新闻网的法律高参所谓的“连带责任”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责任?我的猜测,是指所有转来转去的媒体连带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这样,那么,“违者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及连带责任”改成“违者将连带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要简明准确得多。
  6、“其他媒体、网站、论坛一律不得转载,违者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及连带责任”这样一种说辞,有拿腔作势、装模作样,扯开嗓门,倚着自家大门吓唬人的意味,充其量,是“雷声大、雨点小”。你也不想想,有几家传统媒体、网站、论坛转载他人帖子、稿子有事的?有几家被追究所谓的法律责任的?还“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及连带责任”呢?!大不了,在作者一而再、再而三地,锲而不舍地、坚持不懈地追讨下,一些媒体寄点可怜的稿费给你罢了!
  7、不是妄自菲薄本版,搞这样一个作者声明,有托大之嫌。
  8、。。。。。。
  9、。。。。。。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2: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讽刺!居然偶的签名栏也立马显示了“作者声明”!这更加印证了偶的“被声明”说!
{:1_441:}{:1_482:}
     
发表于 2011-4-21 13: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有点搞笑的“作者声明”

  不经意间,发现一些原创写手的签名栏多出了一个“作者声明”——我 ...
6687 发表于 2011-4-21 12:47



     刚吃饭过来,便看到您这洋洋洒洒的文字,先针对您的第二点说说吧,“卖身契”一词的出现,就看出您这文字写出来的目的——为了驳斥而驳斥!
    来此发文的,并没有被要求有更多的义务,只是声明,此文作者自愿在本论坛版块发表自己的作品,并会有机会被《丹阳日报》选登,这,也是一直以来这样做的,何来的“卖身”之说?
    回到第一点——“被声明”,对于网友所发的作品,本站认为有必要进行保护,如今网络抄袭现象很多,自动采集的软件多不胜举,也的确有媒体在没有经作者和本站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转载,故而网站有义务为广大作者做点什么,声明出来,没有什么不妥,并且很有必要!如果您有时间可以到网站办公之处来看看,我们可以向您展示曾经被别的媒体未获同意转载的作品。对于第七条,托不托大,您还真说了不算!
    第三条,您真的不懂“网站、论坛”跟媒体的区别么?不是每个网站、论坛都有媒体资质的,这您应该了解以后再发表这条的,深为您这个败笔而遗憾,正如,我们的“连带责任”和“法律责任”,当然您也可以坚持不改,也正如我们不改一样!
    来说说第六条,“拿腔作势、装模作样”就没必要了么?被无故转载了讨不了说法就不去追究么?您是这样的想法?有些事该做的,还是要做的,不做就是助长这样的风气,都严守这道关口的话,相信一定会有改观的!
    我说这么多,观点就是您这文字,就是为了驳斥而驳斥!
发表于 2011-4-21 13: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本帖最后由 XJH1974 于 2011-4-21 13:29 编辑

回复 3# 风轻云淡

论战哦! 火药味啊!俺那视频咋回事啥!
     
发表于 2011-4-21 13: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回复  风轻云淡

论战哦! 火药味啊!俺那视频咋回事啥!
XJH1974 发表于 2011-4-21 13:28



哪个视频?
     
发表于 2011-4-21 13: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维护网站版权,维护作者版权。
发表于 2011-4-21 13: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5# 风轻云淡


    九曲河闸的那个!
发表于 2011-4-21 13: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维护网站版权,维护作者版权。
daily 发表于 2011-4-21 13:31



    新闻网文学原创很多文学作品,未经作者同意就被某些媒体、论坛无端采用,甚至还改了姓名,这是事实。我们坚决同意新闻网维权!
发表于 2011-4-21 14: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本帖最后由 一米天光 于 2011-4-21 14:15 编辑
刚吃饭过来,便看到您这洋洋洒洒的文字,先针对您的第二点说说吧,“卖身契”一词的出现,就看出 ...
风轻云淡 发表于 2011-4-21 13:17



新闻网文学原创如一朵鲜花。开得艳,总会遭人忌,这是花儿的骄事!
新闻网文学原创如一片被垦荒过来的庄稼地。丰收了,现在有人要来收获,就当作是风度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4: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3# 风轻云淡


   
风管,淡定,淡定!
听说你刚吃过饭回来,高了不?也许喝口茶,会清风扑面。
为驳斥而驳斥?没有驳斥之意,何来“为驳斥而驳斥”之说?
网友说话,不会专拣好听的爱听的说。风管向来谦逊多礼,不耻下问,从谏如流,如今怎对网友一个小小建言如此不爽?一反常态啊!人都喜欢听恭维的话,诚哉斯言!
“卖身契”,加了个双引号,只是玩笑意,网络语言风格而已,更未认定,不必太当真。清者自清,浊者自浊,问心无愧即好!
在下写了一个“卖身契”,就被推断是“为驳斥而驳斥”,我逻辑学得太差,凭我的能力,实在理解不了。需要强调的是:在下绝没有攻击网站之意,管理员不必过于敏感。否则,真是非常遗憾!
至于媒体,信息传播的平台、中介、载体而已!你讲的媒体资质,是不是指新闻登载发布资质?我知道,在丹阳,只有新闻网具备新闻发布资质,其他网站、论坛都不具备。这是新闻网的强项,是引以为傲的地方。不过,你所谓的“媒体资质”与媒体只是两个不同概念而已。所以,“败笔”之说,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作者版权、网站版权都应该注重保护,丹阳新闻网面对作者作品被侵权的痛心我感同身受,新闻网保护作者版权的拳拳心意可以想见,但作者与网站之间应该有个著作权授权的问题,网站不可以越俎代庖。作者不是家长不成年的小孩,“作者声明”还是作者自己制定发布的好。如果要保护网站与作者版权,风管不觉得“丹阳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比代劳的“作者声明”更好吗?
其他,不多说了。
最后,一句话,如果曲阿论坛真心欢迎网友过来发帖、发言、讨论、建言,那就拿出你欢迎的姿态来,拿出你建大网做大事的胸怀来,如果认为目前本论坛已经发展得很high很强大,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可以对网友动辄臆测和“驳斥”,那就继续吧,偶己不代表众网友,就代表偶自己,吓得不陪你玩,行不?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4: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新闻网文学原创如一朵鲜花。开得艳,总会遭人忌,这是花儿的骄事!
新闻网文学原创如一片被垦荒过来 ...
一米天光 发表于 2011-4-21 14:04


诛心之论!{:1_466:}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4: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6# daily


    感谢网站用心,如何维护是个问题。我说的“被声明”是事实。目的正当,不代表不需要注意手段、方式。
发表于 2011-4-21 14: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1_485:}
     
发表于 2011-4-21 15: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回复  风轻云淡
风管,淡定,淡定!
听说你刚吃过饭回来,高了不?也许喝口茶,会清风扑面。
...
6687 发表于 2011-4-21 14:28



    呵呵,我很淡定,也没喝酒,您不用臆测,中午12点多单位楼下吃的盖浇饭。
    新闻网很欢迎广大网友来各抒己见,也愿意接受批评和意见,网站和论坛的发展离不开真正关心关怀我们的网友们。
    “有‘卖身契’的嫌疑。”我的确看不清这引号的作用,是强调还是网络用语,不过我们的确心中无愧!不敢当您的夸奖,我也的确是爱听好听的,但绝不会为了您一句两句话而气急败坏。
    再有,我们的声明只是保证同意在本论坛发表,而且是著作权人来发表,谢绝恶意转载而已,不必上升到多高的高度。
    另,我们容许您来发表您的看法,您也得淡定,容得下我们的反驳。大家只是探讨!{:1_148:}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5: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送风管四个字:良药苦口。
更多论辩只会伤了和气,多有得罪,见谅!{:1_196:}
发表于 2011-4-21 15: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送风管四个字:良药苦口。
更多论辩只会伤了和气,多有得罪,见谅!
6687 发表于 2011-4-21 15:28


既知会伤了和气,那您老何必说这些?私底下探讨岂不是更好?
发表于 2011-4-21 15: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有哗众取宠之嫌。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5: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有哗众取宠之嫌。
正义之哥 发表于 2011-4-21 15:31


过奖了{:1_192:}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5: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既知会伤了和气,那您老何必说这些?私底下探讨岂不是更好?
正义之哥 发表于 2011-4-21 15:31



    本无恶意,没想到会引起如此不适,我只是个憋不住话的粗人,惭愧!
     
发表于 2011-4-21 15: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送风管四个字:良药苦口。
更多论辩只会伤了和气,多有得罪,见谅!
6687 发表于 2011-4-21 15:28



    看来我是得罪网友了啊?您别往心里去。
    我回您的帖子就只针对您发的主帖而已,不至于伤了和气吧。这只是正常的交流,还欢迎您常来指正,对于您帖子里批评的,我们觉得您有理的,已经在论坛修改了,或许没有完全采纳您的意见,但咱一步步做着看吧!{:1_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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