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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高调”陈光标者,你亲自捐了多少?“高调”慈善,树立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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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09: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怎样看待“高调”的陈光标?  


  对乐于行善的人,不妨多一份理解,不必在他高调时推波助澜,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让后来者望而生畏

  对一个慈善家来说,“诈捐”的罪名足以终结一切。因此,中国“首善”陈光标捐赠“注水”的传闻,无论对媒体、公众还是陈光标本人,都攸关重大。往小了说,事关一个人的名誉;往大了说,关系到慈善事业的成长。

  这两天,一些慈善机构已公开为陈光标证明“真捐”,不过,仍有媒体还在逐笔求证质疑。事实上,这两年,陈光标在慈善的道路上不断成为舆论焦点,其高调的行善方式,也曾引来一些争议,甚至被视为“暴力慈善”。但围绕一些争议,还是有几分疑惑。

  疑惑一,行善者是否必须是道德完人?有人认为,作为公众人物,陈光标应该成为“楷模”。而民营企业家陈光标恐怕并非完人,特别是对传统上以低调、清高、做好事不留名为美德的中国人而言,“高调”、“好名”、“作秀”是一种非常惹眼、易招反感的“缺点”。那么,非楷模人物甚至是有明显缺点的人,行善就该一律否定吗?如果是这样,还有几人有资格行善?水至清则无鱼,在严苛的道德标准下,慈善的“池”中还能幸存几条“鱼”?

  疑惑二,“高调行善”,是否比“低调不行善”更该受到质疑?在中国,靠税收来调节二次分配的制度一直在完善之中,一些富豪大款可以在全球奢侈品市场出手豪阔,可以把几乎所有财富留在手里、留给子孙,慈善的理念在这一人群中显未普及。相对那些吝拔一毛的富豪,“高调”捐款的陈光标,就该承受更多的批判和冷嘲热讽吗?当盖茨、巴菲特携手来华劝捐,陈光标大声回应死后裸捐,曾让不少退避三舍的中国企业家被动而尴尬。两者相比,谁更该受到质疑?



疑惑三,慈善事业的制度缺陷是否应该由个人“买单”?毫无疑问,中国慈善的收支制度、监管制度有诸多不够科学、不够透明之处。救灾时大张旗鼓募得大笔善款,捐后如何使用却一直鲜有公开。陈光标陷入“诈捐门”,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一些慈善机构对捐赠信息披露不够。我们在要求陈光标“自证清白”的同时,是否更应要求相关慈善机构对“诈捐”争议及时评判?

  陈光标是一位民营企业家,他捐或不捐、捐多捐少,是否有以募捐换取广告效应,是否借此与政府搞好关系以争取项目……这种种被质疑的行为,如果一定要算作不足,那也是个人选择,只要其中不涉违法,他的捐款行为就应该和其他好心人一样,受到肯定。这和有的地方、专业慈善机构的“挪用”、“滥用”善款,性质判然有别。

  作为一个立志用自己的“高调”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企业家,陈光标的慈善方式确有可以改进之处。但于起步较晚、阻力很大的中国慈善事业而言,公众特别是企业,还远未形成乐捐善助的社会习惯。当此之际,在严格制度建设和监管机制的同时,对乐于行善的人,不妨多一份理解,不必在他高调时推波助澜,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让后来者望而生畏……
发表于 2011-4-27 10: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1# 无所住


    又一只“出头鸟”啊!
发表于 2011-4-27 10: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质疑陈光标的记者其实是那些富死也不捐的无良富豪们的枪手、代言人!
发表于 2011-4-27 10: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看不惯他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12: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回复 4# 淡紫色依恋


    想起一句话:网络时代,人人慷慨激昂,头头是道,口诛笔伐,而真正面对一个歹徒,满汽车没一人啃声。
  对慈善,哈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11-4-27 14: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4_361:}
     
发表于 2011-4-27 15: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慈善透明化,才好。
但对于先行的善者,应有的是敬佩、学习。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16: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回复 7# 小忧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积善积德,不是空求菩萨,在于行
发表于 2011-4-27 20: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小忧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积善积德,不是空求菩萨,在于行
无所住 发表于 2011-4-27 16:58



    {:1_192:}很对!
    别想着挖别人的“短脚”,自己又做了多少呢?
发表于 2011-4-27 21: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莫言他人短。自己先做着呢!
发表于 2011-4-27 21: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我没钱,捐点给我
发表于 2011-4-27 21: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4_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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