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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不幸身故 家人要讨说法--镇江媒体对新新家园杀人案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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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3: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来源:京江晚报
    昨天,镇江新区赵声路一家门面房被花圈封堵,而堵门的竟是店老板的亲家。此事缘于几天前的一桩令人痛心的悲剧——年轻女子陈某疑被丈夫掐死在床上。

 昨天上午10点多钟,记者赶到这家做室内门生意的店面,只见门口摆放了多只花圈,门店玻璃被砸得粉碎。

 令人痛心的是,死者陈某今年仅28岁,去年9月才和谢某结婚,孩子仅3个月大。现场一名辅警称,警方已来处理过,谢父已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讯问。下午,记者从镇江新区警方了解到,警方已出面调解,劝告死者家属冷静处理,同时敦促谢父积极配合处理死者后事,劝告有杀人嫌疑的谢某投案自首;此案已由丹阳警方立案,现正在全力侦破之中。

  (记者 曹海滨 陶春)
 楼主| 发表于 2011-5-11 13: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明明是被杀身亡,说成是不幸身故,有些轻描淡写!
发表于 2011-5-11 13: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杀人偿命,欠账还钱。
发表于 2011-5-11 13: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这是媒体报道的谨慎。法院判决之前,都只能说嫌疑。
     
发表于 2011-5-11 14: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不厚道啊。
     
发表于 2011-5-11 14: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明明是被杀身亡,说成是不幸身故,有些轻描淡写!
溪桥人家 发表于 2011-5-11 13:15



    即使你当场看见某某人杀人,也得警方侦破后作出有权认定才算数。杀人者只是作为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判决才作有罪或无罪认定。被杀身亡,还是不幸身故。报道要公正、客观。
发表于 2011-5-11 14: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男的是白眼狼,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发表于 2011-5-11 17: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即使你当场看见某某人杀人,也得警方侦破后作出有权认定才算数。杀人者只是作为犯罪嫌疑人,在法 ...
无所住 发表于 2011-5-11 14:26


我同意!
     
发表于 2011-5-11 18: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什么狗屁媒体扭曲新闻事实啊
发表于 2011-5-11 18: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9# 烽火点烟

    事实是什么撒?说来听听!
     
发表于 2011-5-11 18: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回复  烽火点烟

    事实是什么撒?说来听听!
花开的声音 发表于 2011-5-11 18:18


我是顺着楼上的说的,我也等真相{:1_168:}
发表于 2011-5-11 20: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6# 无所住


    老兄精通法律,不但参佛,还是法师嘛{:1_237:}
     
发表于 2011-5-11 22: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文中已经提到被疑掐死了,报道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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