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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质疑)这样的房子够格和农民换宅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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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10:5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云阳镇汤甲村圈用耕地78.6亩,目前建房8栋(这与国家保护耕地,严禁在耕地上建房子的政策相违背!不知国土部门如何处理的?)与岳家村、杨桥头村和杨树姜甲的近200户村民交换宅基地,政府的拆迁工作搞得雷厉风行,要求在一个月内拆迁结束,当然这只能是一相情愿了,目前已经快两个月了,工作基本僵持在那了!
    未拆村民质疑的是:房子虽然建了一部分在那了,但配套实施如何不见任何规划。且村民要求拆迁方出示房子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计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等时,均被告之正在办理。这样一个可以说是“三无”产品的房子,怎能叫村民放心把自己的宅基地让出去?
发表于 2008-10-21 15: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楼主是傻还是呆啊,你竟然敢质疑政府?!规划都是政府定的,这比那些霸王条约还要牛!还是老老实实换吧!:lol
发表于 2008-10-21 15: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胳臂是拧不过大腿的,别硬撑了!!:P
发表于 2008-10-21 15: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这是《新京报》采访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的一段话:
新京报:公报中提到了“严格规范的土地管理制度”,目前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获利的冲动是否会得到遏制?
厉以宁:现在各地已经有很多种改革模式,但是如果地方政府仅仅立足于城市发展,那么农民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比如农民丢了土地,社保又没有跟上,就会成为不稳定因素。所以地方探索必须在国家的规定范围内进行,当然综改试验区可以先走一步,但是不能全国都这么搞。
新京报:哪些手段可能制止地方政府在土地问题上侵犯农民权益?
厉以宁:第一是土地的性质不能改变,特别是耕地不能成为建设用地,去盖房屋;第二是在“农地入市”的过程中,要给农民谈判权,要通过市场操作以防止腐败。
发表于 2008-10-22 10: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宅基地本身就是“三无”房子,政府给你房子可以拿出去交易,还是有好处的,不见丹阳有许多人靠拆迁发了财么?
发表于 2008-10-22 10: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现在有一种变通的说法,叫流转。面队这种情况,怎么半?
顶住,坚持顶住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10: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中国8亿农民的房子用的宅基地都是集体土地,这是历史问题,而不能说他们“三无”!如果政府现在造给老百姓的房子什么证件也没有,怎么拿出去交易?请小菜指点一下!
发表于 2008-10-22 20: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实话实说

在这里说什么都没有用的,还是看看有什么政府网站可以投诉的吧!
发表于 2008-10-23 00: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小菜 于 2008-10-22 10:09 发表
宅基地本身就是“三无”房子,政府给你房子可以拿出去交易,还是有好处的,不见丹阳有许多人靠拆迁发了财么?


不知是拆迁人发财还是被拆迁人发财了?
发表于 2008-10-23 00: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举报人 于 2008-10-22 20:09 发表
在这里说什么都没有用的,还是看看有什么政府网站可以投诉的吧!


到哪里投诉其实都一个样,政府想管了不说都会管,不想管时说破嘴也没用!
发表于 2008-10-23 10: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公民的私有财产是受宪法保护的,房子可不是谁想来拆就给拆的,农民朋友们甭怕,有党中央给你们撑腰呢!没看到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围绕什么召开的吗?

[ 本帖最后由 月月 于 2008-10-23 10:34 编辑 ]
发表于 2008-10-23 14: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没有办法:Q
发表于 2008-10-23 23: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月月 于 2008-10-23 10:32 发表
公民的私有财产是受宪法保护的,房子可不是谁想来拆就给拆的,农民朋友们甭怕,有党中央给你们撑腰呢!没看到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围绕什么召开的吗?


对,要抓住契机,顶住!
28.gif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5 19: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随着时代的进步,农民正在提高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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