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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加名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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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09: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新《婚姻法》出台后,有报道说婚前房产夫妻间加名字要征契税,这条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强烈关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月1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1年8月31日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也使得日前备受关注的“房产证加名税”终于尘埃落定。所谓“房产证加名税”,实质上就是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契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房屋买卖、赠予、交换等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均需缴纳契税。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手续并不复杂,带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即可办理。新婚姻法出台后,涉及到房屋权属加名与之前相比,没有出现大幅增加现象,但接到了不少市民的电话咨询,从实际办理过程中来看,并没有太多人前来办理,丹阳未出现房产“加名热”。
     
发表于 2011-10-31 17: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虾米都不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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