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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7日三版“西门臭豆腐香飘百里外”有失实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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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13:4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本帖最后由 典藏丹阳 于 2011-10-18 13:51 编辑

文中所述“老吴家的臭豆腐已经有60多年的历史……”,作为一个老丹阳,我在城区生活从六十年代初起至今,未曾见到过在文革前与文革中有经营炸臭豆腐干的摊点或者小店,黄豆属于国家统购统销政策管控物资,从1953年起便由国家粮食部门实行归口管理,私人是不可能从事投机倒把违法经营的。到了60年代,居民供应豆腐每个季度凭票购买,黄豆与大米一样属于定量口粮供应,吃黄豆便需扣除粮油证中相应的大米销售指标,在连米饭都吃不饱的五十至七十年代皆不可能出现私人从事炸臭豆腐的行当。在极左思潮泛滥和国民经济窘困的年代,从五十年代到文革后期,只有从事补锅铜匠、剃头、敲锣换糖收废品、爆糙米、弹棉花、上粽棚及少量木匠、瓦匠等作为个体职业存在于世。改革开放以及八十年代放开统购统销政策,国家才逐步放开粮油业务允许私人涉足,我等之人也是八、九十年代才看到丹阳街头有此食品经营。不知老吴家的臭豆腐60年经营历史从何谈起,收集编撰新闻资料不能离开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更不能由着采访对象满嘴跑马。
     
发表于 2011-10-18 13: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1_479:}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13: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谢谢友情支持,此文好像先在本网登出后上报的,当时便有网友质疑像是在做软广告,我还跟了一帖的
发表于 2011-11-8 20: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有点夸大{:4_435:}
     
发表于 2011-11-17 16: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夸大其词是广告的一贯做法。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7 2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山中过客 发表于 2011-11-17 16:21
夸大其词是广告的一贯做法。

替一个臭豆腐店打广告,我想倒不至于,但是作为一个新闻从业人员,不能有闻必录,不加思索,这就要了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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