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创天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噪音、废气扰民信访的回复 2012年2月24日,我局收到反映开发区练湖十三分场的创天光学公司噪音、废气扰民信访后,立即派开发区环保所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调处,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经现场调查,该举报人反映的单位名为“江苏创天光学眼镜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开发区练湖十三分场工业园区内,于2009年自开发区晓墟行政村整体搬迁至现址,主要从事树脂镜片的生产加工项目。该公司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未经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现场未见举报人反映的异常气味。该公司厂区西侧围墙边有三台气泵(其中一台为螺杆式气泵),气泵每天运行时间为早晨7:00至下午5:30,白天气泵运行时产生的声音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针对现场情况,开发区环保所要求该企业负责人: 1、 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到位,增强环保意识; 2、 尽快完善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 3、 限期十天对气泵运行产生的噪音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消除扰民隐患; 4、 积极主动协调好与周围邻居的关系,防止矛盾扩大化; 5、 遇期不落实将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丹阳市环保局开发区环保所 2012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