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回首青春 于 2012-6-21 15:40 编辑
教育局通知上明确写着端午放假三天,可是城区中小学步调却不一致。有的学校,比如紧邻教育局的某校,中考期间刚放过4天,现在又放3天,当然这是按规定放的,家长无可厚非,只是放假几天的伙食费为何不退还呢?开发区某著名学校,据说本想星期五上课的,可是有人举报了,学校也就放三天了。可是还有其他学校的学生呢,就该多上一天学吗?
丹阳市教育局文件 丹教〔2012〕138号
关于2012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各镇(区)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市、局属学校,正则小学,各有关成教中心,局机关科室、部门: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6月22日(星期五)至6月24日(星期日)放假公休,共3 天。其中,6月23日(星期六、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月25日(星期一)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单位领导要主动带班,切实做好保卫、保密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放假通知精神,不得擅自调整放假时间。若学校确实需要调整放假时间的,必须按规定到教育局基教科或职社科审批,同意后才能调整,并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预案。学校主要领导要保持与教育局联系,手机24小时开机。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请各单位将节假日期间值班表于6月21日前报教育局办公室。(值班电话:86524728) 丹阳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签发领导:韦立忠 拟文科室:办公室 负责人:蒋红军 科室校对:戴二梅 核 稿:吴志斌 发 送:桓韵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