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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事业单位人员包,养情人超生等将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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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1 09: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APNIC
新华网北京10月4日电 (记者赵超)记者近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已于日前公布并实施。这一暂行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将受到相应处分。
  暂行规定列举了6种需要进行处分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存在这些行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暂行规定明确,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也要进行处分,包括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包,养情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
  暂行规定还明确了对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发布实施,有利于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发表于 2012-10-31 09: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PNIC
好,可惜执行者就是公务员
发表于 2012-10-31 09: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PNIC
关健是能不能做到
发表于 2012-10-31 09: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PNIC
如果认真执行的话,你们都懂的,还剩几个啊?
发表于 2012-10-31 09: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PNIC
要记住。只是处分。所以也没有什么的。反正还在事业机关。处分只不过让他们总结上一次被处分经验。看看自己是那个环节出事情了。下次做的就更加隐蔽了。为什么不直接开除公职。然后再追究刑事责任呢?
说到底还是有不少利益的链条在里面的。你把别人整死了。人家就不咬你吗?然后那个人在咬整他的人。人咬人。一环套一环。这个政-府也就垮台了。所以还是以处分为主。至少还保住了饭碗。就好像我们在中学的时候。哪怕你就被留校察看。但是你还可以继续上学啊。。。。。
发表于 2012-10-31 09: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PNIC
现在公务员的问题这么受重视,只能说明公务员离老百姓越来越远了。
发表于 2012-10-31 11: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江南一员 发表于 2012-10-31 09:15
好,可惜执行者就是公务员

有的也知法犯法
发表于 2012-10-31 11: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冷风 发表于 2012-10-31 09:26
现在公务员的问题这么受重视,只能说明公务员离老百姓越来越远了。

公务员有几个是体恤老百姓的
发表于 2012-10-31 11: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宝山斋主 发表于 2012-10-31 09:19
要记住。只是处分。所以也没有什么的。反正还在事业机关。处分只不过让他们总结上一次被处分经验。看看自己 ...

言之有理
发表于 2012-10-31 11: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超级罐头 发表于 2012-10-31 09:17
如果认真执行的话,你们都懂的,还剩几个啊?

百里剩一个就不错了
发表于 2012-10-31 11: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包租公 发表于 2012-10-31 09:17
关健是能不能做到

不要成空头机票不好
发表于 2012-10-31 11: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至少也是有条例出来了,就看执行的力度了
发表于 2012-10-31 11: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soso__16984349925490629196_1:}
     
发表于 2012-10-31 11: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看帖看完了至少要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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