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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烟草局归还“跨省购买自用遭收缴的105条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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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0 14: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标题:沛县烟草局归还百余条没收香烟

■ “跨省购105条香烟自用遭收缴”追踪

新京报讯(记者何光)市民跨省购105条香烟自用遭收缴一事前日出现转机,前日下午,记者从江苏沛县烟草专卖局获悉,该局已将此前收缴杨某自用的100余条香烟归还给事主,杨某证实了这一说法,称已将这批烟运回扬州。

今年1月19日,杨先生托朋友于某从山东鱼台购买了100余条名贵香烟,没想到送回老家途中被人举报,江苏沛县烟草专卖局将这批烟收缴,因价值超过5万元,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交公安部门。后警方认定杨先生购买的香烟为春节自用,并非用于非法经营,将案件退回烟草局。

前日晚,沛县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香烟已于当日17时左右返还给携带香烟当事人于某,这批香烟将由于某代还给杨先生。

“我们也是从人性化出发,希望事主过年能用上这批烟。”该负责人称,节后仍然会对事主进行处罚。

昨日,烟主杨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已派人从沛县取回退还的这批香烟,不过尚有3条烟草专卖局送检的香烟未退还。
     
发表于 2013-2-16 13: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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