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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梅堂姐,是我二叔的二女儿,长相一般,个头不高,又偏胖。好在农村人并不太在意女人外貌,更注重持家过活、劳动能力。
因家里需要劳动力,重男轻女的二叔、二婶,没让她读书。虽没文化,却颇有见识。
别看堂姐长得不怎,可是个劳动能手,不论是家务事,还是针线活、种田,样样拿得起,放得下,人又勤劳,过日子绝对是把好手。
堂姐遗传了婶婶的个性,性格刚强,伶牙俐齿,虽不会主动与人争吵,但也是别人不敢欺负的。
八十年代,儿女婚事,基本上都是父母作主。堂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一村妇介绍了她侄子,婶婶没同意,一是比较远,外县的,二是家穷,婶婶没同意。
后来小伙子去姑姑家,经他表妹撮合,与堂姐偷偷见面。小伙子身高约一米七五以上,浓眉大眼,很帅气,容易让女人心动。那时男女相亲,多注重外貌。两人一见钟情,暗定终身。堂姐告诉婶婶,婶婶还是不同意,堂姐态度坚决,非他不嫁,以死要挟叔叔婶婶,在那个年代的苏北封闭小村,成了奇事、趣事、壮举,传得沸沸扬扬。我听说后,很佩服堂姐的勇气,不怕流言蜚语,敢于大胆追求幸福。
婶婶拗不过她,只得同意,按最传统的方式打发她出嫁。
婚后,夫妻同心,加上堂姐的精打细算,小日子过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接连生了两个儿子。在外人看来,称得上幸福了。可好事多磨,没多久,姐夫有了外遇,竟然扔下老婆孩子,私奔了。对于堂姐,不亚于晴天霹雳。独自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苦苦等了两三年,毫无结果。因为年轻,再加上一个人很难养活两个孩子,被逼无奈,堂姐带着孩子改嫁。
再嫁的对象,妻子死了,有一双儿女,乡村医生,经济条件尚好,我们为堂姐庆幸。
再婚家庭,关系很难处理,原本完全陌生的四个孩子,在一起生活,难免磕磕碰碰产生矛盾,这矛盾升级为夫妻间摩擦,两人经常为孩子的事吵架,堂姐个性比较倔强,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愤然喝了农药,因发现及时,命保下了,却留下了后遗症,腿脚不灵便,需靠拐杖才能勉强行走。表姐夫竟然把残废的堂姐和儿子送回了娘家,不再来接。
堂姐在娘家住了一段时间,婶婶派人送回去,表姐夫绝情地说:“你来我也不赶,你走我也不留!”一向好强的堂姐,只能忍气吞声地活着。
很多年不见,在我父亲的葬礼上,我终于见到她,四十几岁的女人,头发花白,皱纹满脸,神情落寞,像个老太太。生活的艰辛,竟然把堂姐折磨成这样。在她脸上,我再也寻不到二十几年前那个泼辣能干、敢作敢为的堂姐影子了。我不由感慨,女人啊,女人,你的名字真是弱者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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