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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心”:无须放大,毋庸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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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11: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本帖最后由 清扬 于 2010-6-23 21:14 编辑

“孝心”:无须放大,毋庸怀疑
清扬

    近日,一则“孝顺女掏钱登广告征父母”的新闻在我市广为流传,成为佳话。人们纷纷感动于“孝顺女”小蓝的“孝心”,不少孤单的老人想与小蓝夫妇“结亲”。

    初看这则新闻,感动之余有些担心:“孝心”不是嘴说说的,征一对父母回家,不仅仅需要勇气,不单单是享受“父慈母爱”的“幸福”,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份担当,更多的是赡养父母的义务和责任。在义务和责任面前,小蓝夫妇真的准备好了吗?

    但媒体的反应,似乎过于兴奋乃至亢奋于小蓝夫妇的“孝心”之举了,好像只愿发动广大市民狂欢,沉浸到小蓝感天动地的“孝心”中幸福地酣睡,不愿带领大家马上酷酷地醒来。很多市民因此还兴奋着奔走相告。

    何出此言呢?因为起初我看到的新闻内容是“我想通过你们的报纸,找到可以膝前尽孝的父母。”、“我愿意给老人当女儿,像对待亲生父母一样侍奉他们,不为别的,只希望能有个尽孝的机会。”等一句句充满“孝道”的话,特煽情,忒感人,想不哭出来都难!紧接着后续新闻报道是:“我们想认这样的孝女”,市民想与小蓝“结亲”。不单让小蓝“一直沉浸在感动和温暖之中”,也让我觉着无比感动和温暖,原来人情日益冷漠的当下,社会居然可以这么美好!新闻的二次冲击效应可谓强矣!

    后来看丹阳新闻网上原文录入的小蓝的“广告原文”,却找不到那些煽情之语,有的是“我希望找到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心地善良,身体健康,有文化素质,经济独立的老人(年龄最好在50岁-60岁)组建家庭,我愿意给老人当女儿,给他们养老送终。”公允地讲,这些话说得冷静实在。

    于是我在想,小蓝的“孝心”可能是被可爱的记者同志和媒体们的好心给“放大”了。孝心是社会传统美德,人情日益冷漠的当下,弥足珍贵,而小蓝“征父母”相比于“相亲女”们“征宝马”、“征豪宅”来说,更是判若云泥,值得弘扬,因此,媒体适时“炒”一把“孝心”也是善意,应予理解,无可厚非。不过,孝心这东西是实实在在的,摸得着看得见,而且一切要到实际相处中才能真实表现出来,玩不了半点虚,也丝毫急不了,无须放大,适可即止。否则今天你把小蓝夫妇祭上孝道的高坛,日后一旦与“父母”相处中不“和谐”,将把小蓝置于何等境地?如果被人戳脊梁骨,其情何以堪?

    同时,我还想对那些怀疑小蓝征父母是“征保姆”的“矫情”论者说,不必怀疑小蓝的“孝心”,小蓝广告征父母,实非“矫情”,她只是有条件、有选择地寻找合适的老人罢了,不过想重建完整的家,寻回曾经的“幸福”,重温“亲生父母般关爱”,这本身也无可指摘。对她的“孝心”,我们既不必过分拔高,也不必刻意贬低,一切顺其自然即可。至于日后她是否“尽孝”,如何与老人和睦共处,都是可以商量着办或者签订协议啥的,具体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你给我照看家务孩子,我给你养老送终等等,这在法律上没有问题。
发表于 2010-6-23 20: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有道理!{:1_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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