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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外地打工者偷捕了208只夜鹭准备卖给饭店 事发镇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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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14: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4名外地打工者利欲熏心,居然合谋在镇江新区一片树林里偷捕208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就在这伙人准备将夜鹭运走时被保安发现,其中3人很快落入法网。目前该案已移交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

  今年5月底,在新区打工的安徽人李某、姜某和江苏大丰人蔡某等人在工地打牌。此时,以前在一起打工的汪某来到工地,称自己在盐城与人合伙养鸟,并说在工地附近一公司内有很多鸟,只要肯去抓,他愿意付高额报酬。

  听说酬金丰厚,李某和姜某等人当即表示同意。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李某和姜某等人自制工具,携带竹笼、竹筐悄悄翻院墙进入该公司院内。

  由于该公司预留地保护措施较好,近100亩的杂树林里鸟巢分布相当密集。他们就用自制的工具将树枝钩断,大鸟飞了,小鸟就会随着树枝掉下来,他们将活的捡起来装进竹笼里,摔死的就扔掉。4人前后偷捕了208只夜鹭。由于白天太显眼,他们就将装好箱的夜鹭藏在靠近院墙附近的草丛里,准备晚上再来运走。

  当晚,一辆三轮摩托车停在了该公司大门前,引起公司保安注意。保安盘查时,新区交巡警大队民警也正好巡逻至此,经查,三轮摩托车手续合法有效,同时车上的李某和蔡某等4人也未发现有违法犯罪记录,民警予以放行。半小时后,保安突然发现公司院内的树林里有很多竹筐,里面装的全是不知名的幼鸟,保安怀疑可能与刚才的4人有关,于是立即报警。接报后,新区公安分局大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派专人到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院鉴定,证实该鸟为夜鹭,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当即将208只夜鹭送到扬州动物园喂养。

  办案民警经过调查,很快发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仍在新区,于是当即赶到李某暂住地将其擒获。通过近6个多小时的讯问,李某在证据面前终于承认了自己非法偷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犯罪事实,并交代了主谋汪某、驾驶人蔡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新区分局迅速对汪某等3人进行上网追逃。

  6月中旬,在东台市警方的协助下,嫌疑人姜某、蔡某先后被抓获,汪某闻风而逃,目前警方正在追捕。
     
发表于 2010-7-30 15: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在几年后将会有几千只白鹭消失,就是因为这个几个畜生的所作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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